第132章(第4頁)

  “對嗎?”

  “對的。”

  蘇白點了點頭。

  唐亮繼續陳述:“在這一整個的過程當中,廣有志一開始進行動手進行的見義勇為行為,難道就不是對王強的故意傷害嗎?”

  “我想請被告方訴訟律師回答這個問題。”

  蘇白:“不是。”

  “廣有志一開始的見義勇為行為是為了阻止王強對于那名女性的繼續侵害。”

  “可是他為什麼要動手進行阻止?”唐亮反問了一句。

  “剛才我方已經表述的很清楚了,廣有志為什麼要動手進行阻止的原因是因為他一開始進行了呵斥行為,但是王強完全沒有聽取,所以動手了。”

  “但是這一拳并沒有對王強造成太大的傷害,而是在王強反擊以後,進行防衛的情況下,對王強造成了重傷!”

  “我想請檢方不要抛開事實不談,根據在刑事訴訟中所依照的具有因果關系。”

  “是指一定的人的社會危害行為同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在一開始起因階段是由于王強騷擾其他女性。”

  “這是本起案件中最主要的因。”

  “我方當事人上前進行阻止,并且提前進行過言語上的阻攔,隻是沒有任何的作用,而後才進行的行動上的阻攔。”

  “所以我不認同檢方的說法,在我看來,我方當事人完全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基于以上.…我方申請駁回檢方的陳述。”

  唐亮聽到蘇白的這種說法,當場開口反駁:“檢方也申請反駁被告方的陳述。”

  “造成的傷害是既定的事實,在行為上為主觀故意。”

  “為什麼不能認定故意傷害?”

  “如果硬要從主觀上面來講的話,王強在遭受到廣有志的攻擊,是不是也完全可以看做正當防衛!”

  “因為王強騷擾女性是王強的事情,廣有志進行阻攔,是廣有志的事情。”

  “見義勇為沒有錯,可是廣有志用錯了方法,從這一點來講,廣有志就是有罪。”

  蘇白反駁開口:“那麼按照檢方的說法,廣有志是不是不應該進行見義勇為?”

  “進行見義勇為是不是他的錯?”

  “他之所以今天坐在被告席位上,是因為自己見義勇為的行為!”

  “而根據檢方的辯訴理論來講,一切的起因,隻是因為廣有志進行見義勇為。”

  “那我方是不是可以認定為這件事情是出于廣有志自身的問題?”

  “是不是他不進行見義勇為就能夠避免這種情況?”

  “請檢方能夠正面的回答我方提出來的這個問題。”

  在面對蘇白的詢問,唐亮深吸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