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第2頁)

  并不是出于他的主觀意願而進行的。

  而是遭受到了逼迫行為。

  另外.…看守所的犯人在毆打孟子義的時候,還有可能遭受到了其他人的指示。

  隻是.…

  關于這方面,蘇白并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表明這些情況。

  所以遭到了審判長的拒絕。

  遭到拒絕也正常,不過,從審判長的視角來看。

  審判長還是傾向于孟子義有着重大的犯罪嫌疑。

  所以審判長在針對于孟子義遭到其他犯人毆打逼供的情況方面,并不太相信,或者說不太在乎。

  .….

  面對審判長的再次詢問,蘇白繼續開口:“審判長,我方還有其他需要陳述的。”

  關東風作為審判長,在聽到蘇白的話以後,臉上露出了一絲的不耐煩,不過很快就平靜了下來。

  這個案子他看過了,針對孟子義的判決,基本上不存在其他問題。

  讓他不耐煩的是——蘇白一直在庭審上,指正程序錯誤或者違法行為。

  對于蘇白,他也了解一些,國内的頂尖刑事律師。

  這種頂尖律師,他以前辦案子的時候也遇到過。

  對于這種頂尖律師,他知道對方想做什麼,也喜歡做什麼。

  最想做和最喜歡做的就是在庭審場上指出程序錯誤或程序違法。

  或者是和審判長合議庭進行激烈的争吵,來給委托人演一演看一看。

  不管接下來的判決,拿着律師費用,拍拍屁股走人。

  他不知道蘇白是不是這種律師。

  但是根據剛才的陳述方面,他反駁對方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

  對于蘇白接下來的陳述,關東風大緻能猜到。

  又是指出程序錯誤?

  或者是某個地方程序違法?

  可是指出來又怎麼樣?

  指出來了,這些問題,能影響判決的最終結果嗎?

  不能!

  作為審判長,他不需要知道證據是否合法,他隻需要知道證據的來源和證據鍊是否完整。

  能否進行判決。

  目前,他要看的就是,這場庭審,蘇白能不能拿出來關鍵性的法律依據或者是重要證據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