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第3頁)

  目前,他要看的就是,這場庭審,蘇白能不能拿出來關鍵性的法律依據或者是重要證據線索。

  如果沒有的話.…

  那麼,在這場庭審上,無論蘇白表現的再多,或者是表現的再怎麼激烈。

  都絲毫影響不了最終的判決結果。

  .….

  審判長席位上,關東風平靜開口:“那麼,請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一下你方的其他觀點吧。”

  “不過,作為審判長,我在此進行提醒。”

  “請被告方委托律師不得在答辯期間,陳述與本案,或者是與庭審無關的事項,關于其他方面可以在法庭陳述方面進行,但不得在答辯期間進行。”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

  這場庭審存在的問題太多了,就從簡單的證據方面來說,就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至于審判長,對于他有意見。

  蘇白:?

  就算是再有意見,那麼他也要幫他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法律權益。

  無罪就是無罪!

  “審判長,我方接下來要陳述的是關于檢方控告的證據方面。”

  “按照檢方提交的證據來說.…”

  “證據具體内容有:我方當事人主動承認了自己犯下的罪行。”

  “并且交代了事情的起因和經過以及相關的事項。”

  “我想請問一下,關于本場庭審的事件起因經過以及相關事項和物證的準備,有沒有經過相關的考證?”

  “就比如說:在孟子義的陳述當中,他是如何殺害兩位當事人的?”

  “在提交的證據中,孟子義的陳述當中,他是手持刀具,将兩位當事人殺害。”

  “那麼這個刀具呢?減方和執法方有沒有找到相關的刀具兇器?”

  “孟子義隻是在審查的時候陳述了自己用刀殺了顧喬和謝偉。”

  “陳述了怎麼殺的。”

  “陳述了相應的過程,先不提這個相應的過程是否是真實的,依照提供的證據來看,這些過程陳述的都非常的合理,非常的具有針對性以及依據性。”

  “但是并沒有兇器。”

  “兇器在哪裡?”

  “作案的工具為什麼找不到了?”

  “沒有了最重要的物證,就不能夠形成相應的證據鍊,為什麼依照這些來判定孟子義死刑?”

  “這完全的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