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第6頁)

  “但是這并不代表着在當時的情況下,我方是沖着捅穿對方心髒去的,是預見并且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對方的死亡,還是依舊希望對方死亡的。”

  “朝着重要的部位刺穿,的确存在着可以預見,并且知道自己行為會對對方造成死亡的可能性。”

  “但是如果是為了進行防衛行為呢?”

  “何平雖然說沒有,出太重的拳,對于周立進行攻擊,可是他的行為屬不屬于攻擊?”

  “根據法律的解釋,何平的做法這就是對于周立進行攻擊。”

  “在這種情況下,周立進行反擊,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問題。”

  “再者,我不理解公訴人說的,周立砸自己攤位進行側面驗證是什麼意思?”

  蔡萬強開口回複:“砸自己攤位,代表着的是周立,具有很強烈的攻擊傾向和意願。”

  “這說明其本身是一個性格不穩定的情況,基于這一點有很大程度是進行着故意攻擊。”

  蘇白:“對于這個觀點我并不認同。”

  蔡萬強:“那麼我想請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一下,為什麼不認同?”

  蘇白繼續開口:

  “砸攤位這件事情,不能單純的從某一項情況來看。”

  “要從整體的情況來看。”

  “在這個案件中的整體情況是什麼?”

  “周立家本就很是貧困,有年邁的父母和殘疾的孩子,全家指望着這一個攤位來掙生活費和醫療費。”

  “現在又遭遇到了執法人員的不公平對待,隻是抱怨了一句,對方就對他推搡,甚至有毆打的行為。”

  “人都是有尊嚴的,周立砸的是攤位嗎?”

  “他砸了攤位,就代表着他有故意傷害的傾向了嗎?”

  “不是!”

  “他砸的并不是攤位,而是心裡面對于生活的無奈,生活對他的壓迫。”

  “他想到了家裡面年邁的父母和殘疾的孩子,失去了這個攤位,再加上罰款,他沒有能力去支撐起一個家庭。”

  “現在遭遇到了這種事情,他憤恨自己的無力,所以砸了自己的攤位。”

  “同時也是發洩自己對于未來生活的絕望。”

  “基于這一點,才砸了自己的攤位,而不是說存在着什麼犯罪的主觀性和犯罪的意願。”

  “同時。”

  “關于主觀故意的表現,首先,周立并沒有率先動手的行為,他一開始持刀的心理,隻是為了保護自己,不再遭受毆打。”

  “試想一下,一個男人,在有極大的壓力下,自己的生存來源還被斷了,而且做這件事情的主要人員還對自己進行了推搡,辱罵和毆打。”

  “這種情況下,周立完全喪失了自己的尊嚴,就算是這樣,他也沒有說在持刀的第一時間進行攻擊行為。”

  “而是在何平對他進行攻擊時,才進行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