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相對應的要求,在庭審上算是比較合理。
對于相關性的解釋,檢方開口:
“對被告人王安的判決刑期推薦,并不是依照着故意傷害和組織團夥等罪名進行判決的。
而是依照賄賂的标準進行判決的。”
“金額已經達到了無期徒刑的條件。
并且造成了巨大的惡劣影響,緻使社會利益受損嚴重。”
“結合其他罪行,以此判定無期徒刑。”
“對于這一點判定,合理合法,并沒有不符合法律的情況。”
“被告人王安還有什麼其他想要詢問的嗎?”
在聽到是以這個為條件進行判決的時候,王安整個人有些腦袋發懵。
擡頭看了一眼被告人鄧華。
如果說鄧華,還在外面,沒有坐在被告人席位上,他可能還不敢說什麼。
可是鄧華現在和他一起坐在被告席位上,王安也顧不了那麼多。
直接開口示意:“審判長,這件事情不能怨我。”
“我認識鄧華,鄧華幫助我,我倆産生了聯系。”
“一開始我是感激他,給他拿錢,可是到了後面,是他硬找我要的。”
“這件事情不應該算到我主動的頭上吧?”
“我個人覺得應該算到鄧華的頭上,畢竟是他強迫我給他錢的,所以就不應該判我判的那麼重。”
鄧華:???
之前叫老哥叫的怪勤,現在TM的在庭審上背刺我是吧?
可是王安已經顧不了那麼多了,因為鄧華已經倒了,沒有了太大的作用。
他能為自己争取多少利益,就要多争取多少利益。
并且自己說的也是實話。
沒有涉及到太多弄虛作假。
王安還在繼續開口:
“審判長,我覺得我陳述的非常的有依據啊。
這後面的錢又不是我主動給的,怎麼叫賄賂呢?”
“這是鄧華強行找我索要的,我不敢不給他。”
“說白了,鄧華的行為就是強迫我給他。”
“這是強逼的行為,不是出自我的想法。”
“所以我覺得,這個檢方的推薦刑期還是有一定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