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第4頁)

  這種相對應的要求,在庭審上算是比較合理。

  對于相關性的解釋,檢方開口:

  “對被告人王安的判決刑期推薦,并不是依照着故意傷害和組織團夥等罪名進行判決的。

  而是依照賄賂的标準進行判決的。”

  “金額已經達到了無期徒刑的條件。

  并且造成了巨大的惡劣影響,緻使社會利益受損嚴重。”

  “結合其他罪行,以此判定無期徒刑。”

  “對于這一點判定,合理合法,并沒有不符合法律的情況。”

  “被告人王安還有什麼其他想要詢問的嗎?”

  在聽到是以這個為條件進行判決的時候,王安整個人有些腦袋發懵。

  擡頭看了一眼被告人鄧華。

  如果說鄧華,還在外面,沒有坐在被告人席位上,他可能還不敢說什麼。

  可是鄧華現在和他一起坐在被告席位上,王安也顧不了那麼多。

  直接開口示意:“審判長,這件事情不能怨我。”

  “我認識鄧華,鄧華幫助我,我倆産生了聯系。”

  “一開始我是感激他,給他拿錢,可是到了後面,是他硬找我要的。”

  “這件事情不應該算到我主動的頭上吧?”

  “我個人覺得應該算到鄧華的頭上,畢竟是他強迫我給他錢的,所以就不應該判我判的那麼重。”

  鄧華:???

  之前叫老哥叫的怪勤,現在TM的在庭審上背刺我是吧?

  可是王安已經顧不了那麼多了,因為鄧華已經倒了,沒有了太大的作用。

  他能為自己争取多少利益,就要多争取多少利益。

  并且自己說的也是實話。

  沒有涉及到太多弄虛作假。

  王安還在繼續開口:

  “審判長,我覺得我陳述的非常的有依據啊。

  這後面的錢又不是我主動給的,怎麼叫賄賂呢?”

  “這是鄧華強行找我索要的,我不敢不給他。”

  “說白了,鄧華的行為就是強迫我給他。”

  “這是強逼的行為,不是出自我的想法。”

  “所以我覺得,這個檢方的推薦刑期還是有一定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