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記錄的口供和實際情況是——
吳昊見色起意,将陷入意識昏迷的張燕,帶進了酒店,實施了犯罪行為。
并且對張燕進行威逼利誘,造成了嚴重的二次傷害。
在這個過程當中,有着實證!
并且...張燕一直都沒有進行過改口,說自己是自願的。
在這種情況下,認定證據不足?
怎麼可能是證據不足!
“我想請問,關于這個證據不足的認定,執法方是如何進行認定的呢?”
“相關的流程有沒有走?”
“再有,公訴案件,應當交由檢察部門進行審查。
确認是否需要提起公訴,或者是補充審查,撤案。”
“據我所了解的,這個案件似乎沒有提交到檢察部門。”
“為什麼沒有将其提交到檢察部門,能不能進行詳細的解釋呢?”
耿浩繼續沉默。
沉默了30秒後,知道再繼續沉默下去,事項将會更嚴重。
于是反問了一句。
“這些問題,似乎和庭審沒有太大的關系吧?”
沒有關系?
怎麼可能沒有關系!
這就是突破點啊!
按照流程,這些都應當是正常的流程。
可是呢?
先前并沒有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走!
這些問題,就顯得很重要了!
面對耿浩的反駁,蘇白繼續開口:
“這些問題,涉及到了本次庭審的補充證據,所以我方想要進一步的了解相關的情況。”
“請回答。”
耿浩被問的有點煩躁,不知道怎麼回答,于是繼續保持着沉默。
咚咚咚!
審判台席位上,審判長餘成在聽完蘇白和耿浩的相互問答,敲響了法槌。
這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