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第2頁)

  這是什麼行為?

  這是明知道自己錯了,然後繼續犯錯!

  如果說隻是一時的沖動,那麼在犯罪以後的第一時間應該是懊悔。

  而不是利用張燕的羞恥心,逼迫張燕出台牟利!

  蘇白與孫石岩對視,緊接着開口陳述。

  “審判長,我不同意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

  “我不明白什麼叫做酒後一時之間失去理智和法律意識淡薄。”

  “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陳述,仿佛是吳昊,一時沖動犯下的罪行。”

  “可是被告方委托律師考沒考慮到其他情況?”

  “吳昊如果真的是因為一時沖動犯下的罪行。”

  “他為什麼要逼迫,張燕和其他男人發生關系,用以謀利?”

  “并且是多次!”

  “一名法律意義上的成年男子,做出了這種實施的侵害行為。”

  “現在通過剛成年的這種說辭,來申請減輕刑期。”

  “是不是在法律的意義上對于我方當事人更加的不公平?”

  “基于這一點,吳昊憑什麼用剛成年的這種說辭來減輕刑期?”

  “再來看看吳昊在強行與張燕發生關系之後做了什麼.…”

  “逼迫她與其他男人發生關系,用以牟利,長時間對張燕進行精神上的脅迫。”

  “在張燕最終選擇報案後,第一時間利用自己的家庭關系,想要将這件事情壓下去。”

  “吳昊第一時間選擇的不是認罪認罰,而是想要通過自己的家庭勢力,掩蓋自己犯罪的真相。”

  “這是吳昊的處理方式。”

  “我們完全可以通過吳昊的這種方式,來看出吳昊當時的心理狀态。”

  “認為自己家裡有錢,什麼事情都可以擺平。”

  “覺得張燕是單親家庭,隻有一個母親,對他們家構不成什麼太大的威脅。”

  “隻需要找找關系,給張燕家裡面丢些錢就能解決這件事情。”

  “這就是他們對犯罪了的态度。”

  “認為自己有錢有勢就能踐踏法律的尊嚴。”

  “能嗎?”

  “實際呢?現在呢?”

  “現在張燕因為長時間累積的抑郁自殺了,其母親張翠一直在為張燕的事情進行奔走。”

  “甚至被冠以尋釁滋事的罪名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