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第4頁)

  臉上寫滿了着急。

  目光不停的看向孫石岩,尋求幫助。

  法庭陳述完畢,現在最後一個環節是審判長宣布庭審判決結果。

  答辯和陳述都已經完畢了,說什麼都沒用了。

  孫石岩也沒有任何的辦法。

  面對吳昊的着急,全當做視而不見了。

  此時。

  審判台席位上的審判長餘成。

  在各方陳述完畢後,扭頭看向了另外兩名審判員。

  關于這個案子的刑期。

  在剛才休庭期間進行商讨的時候。

  餘成和老白,老陳商量過具體的判決。

  第一是看檢方的推薦刑期。

  第二是看被告人的陳述和控告人的陳述。

  第三确定了,吳昊的這種犯罪行為,涉及到了情節嚴重,需要從重判決。

  目前法庭陳述完畢。

  餘成也是在向老白和老陳确認意見。

  見到老白和老陳兩個人點頭,餘成敲響法槌。

  咚咚咚!

  “現在開始宣讀判決。”

  “全體起立!”

  餘成繼續開口:“本案依照管轄權限,由本院進行審理,現針對判決結果宣布如下:”

  “一:依照證據以及事實依據。”

  “确認在本案當中,吳昊與張燕發生了關系,并且依照間接證據——

  證人證言,證物等主觀客觀事實,确定了吳昊具有強迫行為。”

  “吳昊強迫張燕發生關系的事實和罪行成立。”

  “二:在吳昊強迫張燕發生關系後,又繼續利用其被侵害的權益,威脅張燕與她人發生關系,用以牟利。”

  “涉及逼迫他人出台。”

  “三:由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定罪的年齡是按照犯罪時的年齡而定。”

  “在吳昊逼迫張燕發生關系的時間點,吳浩已滿18周歲,是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

  “張燕在當時并未滿18歲,是法律意義上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