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燕在當時并未滿18歲,是法律意義上的未成年人。”
“吳浩涉嫌強迫未成年人發生關系,涉及到了情節惡劣嚴重。”
“.….”
“基于以上。”
“判決吳昊十年有期徒刑!”
“本次判決由中院進行一審判決,若對于本次判決有異議,可進行上訴或者提交相關監察審查部門。”
“閉庭!”
咚咚咚!
最後一次的法槌落下,宣布了本次庭審的結束。
在審判長宣布判決結果的那一刻,吳昊的情緒崩潰。
他難以置信.…會是這麼一個判決結果!
畢竟在原先的時候,法院還沒有證據來證明自己的犯罪事實。
自己在法庭上可以肆無忌憚的反駁。
可是現在呢?
現在竟然直接判了十年有期徒刑!
他現在才多大?
才不到二十三!
坐十年牢..等到出來了已經三十三歲了!
十年!
從23歲到33歲,人生最好的十年都沒了!
“審判長...這十年有期徒刑太重了!”
“我認為這判的非常不合理!”
“.….”
吳昊不禁在被告人席位上質問。
隻不過,面對吳昊的質問,餘成并沒有理會。
這種情況,他見得多了。
不服從判決結果。
可是判決結果已經定下來了。
如果覺得有疑問,完全可以向高院申請再審,或者提起監督審查。
在判決結束後說什麼刑期太重,不服從判決結果,有什麼用?
餘成在整理完自己面前的材料後,徑直的走下審判台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