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出獄的時間開始算,已經奔走了一兩年,找過其他律師,來辦這個案子。
但是一直都沒有任何的進展和回應。
甚至.…
省高院和省檢的人,提醒姜偉。
這個案子在當年已經判死了,現在想要翻案,基本上沒有可能。
讓他放棄申訴,要不然的話可能會擾亂司法秩序。
???
擾亂司法秩序?
正常的申訴和翻案的請求訴求,怎麼就擾亂司法秩序了?
對于這一點蘇白不是太能理解。
但想想.…
啧啧.…
當初判這個案子就是經過了省檢的手。
現在當時委托人去找省檢翻這個案子,那不還是打省檢的臉?
自己肯定不能打自己的臉啊!
所以,在當初姜偉去找省檢,想要進行方案,這個路子已經錯了。
必須要上最高檢申請抗訴,而後由最高院指定法院進行審理。
才能對這個案子進行翻案。
材料中基本上記載的隻有這麼多情況。
放下材料後,蘇白倒了杯茶,輕輕抿了一口。
對于這個案子進行了相關的整理。
怎麼說呢.…
這個案子涉及到的情況并不算是太複雜。
要知道。
入室搶劫強迫婦女發生關系并殺人,這個罪名非常非常的重。
在國内的刑法中。
隻要是入室違法都屬于特别特别嚴重的情景。
更别提搶劫強迫他人發生關系,還将被害人殘忍殺害的情況。
這種情況下。
被判死刑,絕對沒有任何的問題。
可是最高法卻駁回了死刑,這說明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