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第2頁)

  基于這一點。

  蘇白再次舉手示意,想要申請抗議。

  但是審判談席位上的沈瑤完全沒有給蘇白發言的機會。

  開口道:“關于公訴人是否回避。”

  “合議庭再次進行強調,對于是否回避,不得在庭審場上繼續讨論。”

  “如果有任何的異議,可以在庭審後進行申訴,提出質疑。”

  “但是目前庭審繼續。”

  “上訴方如果繼續堅持無意義的抗議,那麼本次庭審,将會認為上訴方是在擾亂庭審秩序。”

  “現在提前對于上訴方進行相關的提醒。”

  對于審判長的提醒,蘇白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沉默了數秒。

  沒有繼續進行抗議。

  申請回避是依照法律,合議庭給出了解釋。

  雖然解釋不合理,但終歸是給出了解釋。

  在法律的層面上能夠說的過去。

  他如果繼續在庭審上進行抗議,按照審判長的提醒,肯定是會被驅離出庭審現場。

  那麼就會導緻.…

  在這場重審中,讓公訴人徐波有機會,導緻該案件的重審程序出現問題。

  所以面對審判長的開口,蘇白并沒有開口反駁,或者抗議。

  畢竟一切要以委托人的法律權益為目的。

  不過,對于審判長不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同意回避。

  這件事情肯定在後面需要進行處理。

  庭審結束後直接舉報,就完事了!

  庭審場上,審判長的确有着判決權。

  可是如果判決不合理,那麼作為公民,我照常有舉報的權利。

  這沒有其他問題吧?

  隻不過,現在最要緊的還是對于重審結果的判定。

  基于這一點,蘇白沒有再繼續開口抗議。

  .….

  審判長席位上。

  沈瑤見到蘇白沒有再開口提出抗議,稍稍的出了口氣。

  如果蘇白真的要在她提醒後繼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