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這一點。
蘇白再次舉手示意,想要申請抗議。
但是審判談席位上的沈瑤完全沒有給蘇白發言的機會。
開口道:“關于公訴人是否回避。”
“合議庭再次進行強調,對于是否回避,不得在庭審場上繼續讨論。”
“如果有任何的異議,可以在庭審後進行申訴,提出質疑。”
“但是目前庭審繼續。”
“上訴方如果繼續堅持無意義的抗議,那麼本次庭審,将會認為上訴方是在擾亂庭審秩序。”
“現在提前對于上訴方進行相關的提醒。”
對于審判長的提醒,蘇白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沉默了數秒。
沒有繼續進行抗議。
申請回避是依照法律,合議庭給出了解釋。
雖然解釋不合理,但終歸是給出了解釋。
在法律的層面上能夠說的過去。
他如果繼續在庭審上進行抗議,按照審判長的提醒,肯定是會被驅離出庭審現場。
那麼就會導緻.…
在這場重審中,讓公訴人徐波有機會,導緻該案件的重審程序出現問題。
所以面對審判長的開口,蘇白并沒有開口反駁,或者抗議。
畢竟一切要以委托人的法律權益為目的。
不過,對于審判長不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同意回避。
這件事情肯定在後面需要進行處理。
庭審結束後直接舉報,就完事了!
庭審場上,審判長的确有着判決權。
可是如果判決不合理,那麼作為公民,我照常有舉報的權利。
這沒有其他問題吧?
隻不過,現在最要緊的還是對于重審結果的判定。
基于這一點,蘇白沒有再繼續開口抗議。
.….
審判長席位上。
沈瑤見到蘇白沒有再開口提出抗議,稍稍的出了口氣。
如果蘇白真的要在她提醒後繼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