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第6頁)

  去最高檢讨說法!

  TM的,他就不信這個案子翻不了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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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5章

最高檢回應!無罪!

  方如風的這個案子在庭審場上。

  蘇白一再強調了“搜索詞彙問題”不屬于客觀事實。

  至少不屬于有着犯罪意圖的準備事實。

  審判長在庭審上也願意聽取意見。

  可是呢?結果呢?

  審判長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法律理解,站在謝婷婷的角度去考慮這個案子。

  怎麼說呢.…

  說是枉法裁判,有點算不上,因為到現在還沒有宣判結果。

  并且枉法裁判并不是說判錯了,就等于枉法裁判。

  需要在主觀上有故意性。

  目前以枉法裁判提交監察審查肯定不行。

  但是事實情況是這個判決有問題!

  包括相關的判定也有着很大的問題!

  這個案子已經經過了省高院,申請了再審的程序。

  如果繼續下去,那麼隻能向最高院,最高檢提交相關申請。

  從現在的結果來看,蘇白隻能向最高檢讨要關于這個案件的指導說法。

  不然的話,後續的流程又是一大堆的麻煩事情。

  不過話說回來。

  剛才蘇白在庭審上直接讓方如風解除了他的委托律師身份。

  這一點按照林鳳如的說法,的确是鑽了法律的漏洞。

  但是法律在制定這一點的時候。

  早已經考慮到了這一點的問題。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解除委托律師的身份是由當事人所決定的。

  并且不能多次解除,如果二次解除,法院方面就可以指派援助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