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最後的判決和陳述。
李雪珍直接用婚内配偶有重大過錯的犯罪行為,進行指向性答辯,
法院最終判決,同意雙方離婚,并要求謝婷婷淨身出戶。
另一邊,謝婷婷在婚内給予其情夫的花銷,應當被追回,一共涉及了将近十萬元。
在開庭的時候,謝婷婷一直還在嘴硬。
嚷嚷着要平等的劃分婚内共同财産。
可是等到最終判決了,确定最終判決結果了。
謝婷婷一直在哭訴,請方如風看在他們夫妻一場的份上,能夠讓她少還點錢。
畢竟她現在已經被提起公訴,工作什麼的都沒了,還被判決了淨身出戶,還要再還将近十萬。
真的拿不出來。
謝婷婷表現的非常可憐的望着方如風。
希望方如風,能夠答應這個請求。
隻是.…在庭審判決結束後,方如風看向謝婷婷的目光中,沒有摻雜着任何的感情。
也沒有任何的猶豫,拒絕了謝婷婷的要求。
出軌,轉移共同财産,還想把他送進去。
在這種情況下,她還有臉讓自己不要再追究轉移的财.…
那自己為什麼不可以追究?
再說,這些都是法院判定的,具有法律效益。
他并沒有強迫謝婷婷,為什麼不可以要回屬于自己的财産?
庭審台上。
一般的審判長在離婚案件中,一般是以調解為主,勸勸這個勸勸那個。
最後達成雙方都滿意的情況。
但是這個案子,審判長看着閉庭後庭審場上的一幕,搖了搖頭。
這種情況就算是他見的都比較少!
.….
在離婚案結束後,這個案件算是已經結束了。
至少在方如風的角度來講,自己被無罪釋放。
再加上共同财産,包括其婚前财産都沒有被分割。
已經算是比較滿意的結果了。
隻不過,他也白白浪費了兩年的婚姻生活。
不過話說回來,提前發現總比後來發現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