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過期的食品的,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産者或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以上的賠償金。”
“在肖平軍提交完相關的投訴後,為什麼沒有對于這件事情進行相關的處理?”
“銷售過期的食品是事實嗎?”
“消費者要求賠償是合理的訴求嗎?”
“是的!”
“可是隻約咱們負責人,為什麼不能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的賠償呢?”
“這難道不是一種懈怠的情況嗎?”
“還是說相關人員認為肖平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投訴,追求自己的法律權益,這件事情不對?”
“或者說,壓根沒有将這件事情當回事?”
“處不處理的權利在于相關人員,可是維護自己作為消費者的權利,這一點總有吧?”
“被告方為什麼不願意按照相關法律法律規去處理,能給出解釋嗎?”
“再有。”
“我想請問最關鍵的一點,剛才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已經約談了大發超市的經理和相關負責人。”
“那麼!”
“有沒有相關證據能夠證實約談?”
“是在什麼時間點進行的約談?”
“被告方委托律師能不能夠拿出相關性的證據。”
對于約談這件事情,說實話,蘇白不太相信。
如果真的進行約談了,那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罰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
沒有處罰,隻是約談,屬于什麼情況?
很有可能隻是屬于嘴上說說的情況!
而這時候,其委托律師真的從庭審上拿出來了相關證據。
隻是.…
蘇白在看到證據後愣了一下。
???
在反複查看證據後,确認了。
這TM是僞造證據?!
不是,這場庭審不至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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