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後續的逐漸刻畫當中,自然然而選擇的是,能夠幫助“好人”勝利。
畢竟.…現實當中有很多不如意了。
小說裡面自然是怎麼爽怎麼來,就像評論區有些留言說.…
這根本不是法律文,是“科幻文。”
現實中哪有這種律師,的确,現實中有很多不盡人意的地方。
但是我們還是希望能夠越來越好!!
想到這裡,推薦一本律師文,比較職業——《律師本色》已完本(無Py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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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2章
艱難的判定,法律規定可以判定,可是能判嗎?
關于是不是僞造證據這件事情,需要通過物證處進行相關的認證。
但是!
為什麼蘇白能夠通過被告工商管理提交的證據一眼就能認出來這份證據是僞造的?
因為根據工商管理提交的證據。
工商管理約見大發超市的經理,以及王海的時間點是在肖平軍投訴當月的15日上午十點左右。
記錄上也清晰的寫着時間地點。
可是.…根據肖平軍的描述,那個月的15日上午,正是肖平軍去維權的時間點。
大發超市的經理以及總經理王海,一整個上午都在大發超市處理肖平軍維權的事情。
根本沒有時間前往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約談。
工商管理部門的人員都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嗎?
或者說,後期随便填了個時間進行補充的?
目的就是為了不被追責?
對于時間,蘇白還想要再确認一下,扭過頭詢問了肖平軍:
“你在大發超市門口維權的時間是不是在當月15日?”
肖平軍點頭:“蘇律師,這一點我可以确認。”
“就是在那個月15号。”
“我記得很清楚,當時大發超市還報警了。”
“隻不過我當時在大發超市門口舉牌子,沒有擾亂秩序。”
“隻是被口頭警告,執法者也沒有進行太多的阻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