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剩下的就簡單多了.…
接下來估計就是法庭陳述和宣判的事宜了。
果然。
和蘇白所預測的一樣。
審判長敲響法錘後,讓各方進行法庭陳述。
“關于本次庭審,事實清楚,證據清晰。”
“各方答辯内容,合議庭已經了解。”
“下面開始進行法庭陳述。”
“現在請原告方進行法庭陳述。”
對于法庭陳述環節,蘇白沒有過多需要陳述的,因為事實已經很清楚了。
這一次的庭審涉及到了多方。
蘇白也從大發超市的行為和其管轄部門的懈怠進行了陳述。
“審判長。”
“我方法庭陳述如下:”
“首先,我方認為大發超市售賣過期食物導緻衆多嬰幼兒食物中毒。”
“已經涉及到了,由于過失引發的群體性中毒事件。”
“所以對于大發超市,我方認為我方的索賠和其他申請都屬于合理請求。”
“其次,對于工商,食品監察,以及衛生等相關部門的控告。”
“在本次庭審中,被告方沒有出具作為的事實。”
“另外,甚至出具了疑似僞造的證據來逃脫自己不作為的行為.…”
“這種情況屬于什麼?”
“在得知了有數名兒童,涉及到了食用過期食品仍然不對相關出售商進行處罰。”
“已經屬于了嚴重的知情,不作為情況。”
“我想請問一下被告方席位上的各個負責人。”
“你們不作為的原因是什麼,是害怕擔責任嗎?”
“.….”
“不管怎麼樣,不作為的事實已經經過了認定。”
“基于以上,我方認為,應對相關負責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進行判定。”
“審判長以上是我方陳述。”
在蘇白進行完相關的陳述,審判長又讓被告方進行法庭陳述。
被告方所進行的法庭陳述,相對來說就簡單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