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第10頁)

  對于王琴的表述,蘇白不能說不贊同。

  從懷疑的角度來講,的确存在着這種可能性。

  但是也隻是從懷疑的角度來講。

  說白了,對方的觀點就是,夏明遠是故意借着受害三人違反校規的機會對其進行猥亵和騷擾。

  這種說法,如果有事實證據,完全合理。

  可現實呢?

  你不講現實隻講懷疑,隻從懷疑的角度來講,那不妥妥的虛空嗎?

  蘇白開口反駁:“我想請問一下受害人委托律師。”

  “你剛才陳述的觀點,有客觀的事實依據作為基礎嗎?”

  王琴開口:“有的,我方的觀點來自于受害人三名女學生的口供。”

  “我方詢問的有客觀的事實依據的情況是,除了三名受害人女學生的口供之外的直接證據。”

  “有嗎?”

  “沒有。”

  王琴在回答完後,又補充道:“沒有其他客觀事實依據,主要是因為學校内管理比較嚴格。”

  “不能用錄音或者是其他設備進行收集證據。”

  “再有一點,三名高二的女學生,可能還意識不到這個問題。”

  “作為未成年的她們,可能在思想上還不夠成熟,在主觀觀念上不夠理性,這都是需要考慮到的問題。”

  “好的,對于受害人委托律師所陳述的情況,我方表示理解。”

  蘇白點頭:

  “可是我方隻想詢問一個問題,三名高二的女學生雖然是未成年,但是在口供方面不存在着說謊的可能性嗎?”

  “在法律層面上,對刑事犯罪控告,都是依照着相關的證據來進行的。”

  “在剛才的答辯中,你方和公訴人所陳述的内容。”

  “沒有任何客觀的事實能夠證明,夏明遠有着猥亵和騷擾被害人的情況。”

  “受害方委托律師所陳述的都是具有可能性。”

  “按照這種觀點,我方也完全可以從有可能性的情況下來表明我方無罪的觀點。”

  “因為根據我方當事人的口供,我方并沒有猥亵和騷擾被害人。”

  “基于以上,我方認為受害人一方的觀點不具有客觀事實,申請駁回。”

  面對蘇白的陳述,王琴還想要說什麼,但還沒有說出口,法錘敲響。

  審判台席位上,蔣峰将公訴人以及受害者一方的陳述觀點聽取後。

  接着開始對三名受害人進行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