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第6頁)

  “所以我方認為這一證據不能作為,受害人在口供上作假的情況。”

  蘇白:“證據可以在庭後進行相關的鑒定。”

  “根據在訴訟申請中的上訴請求。”

  “我方已經提出了,受害人吳豔其舅舅在本案中涉及到了利害關系。”

  “何娟其叔叔在本案中同樣涉及到了利害關系。”

  “其中,本案兩名當事受害人的親屬涉及到了利害關系。”

  “這一點是需要考慮到的吧?”

  “再結合吳豔等受害人的說辭,增加了其真實性的可能。”

  “也就是說,吳豔等人提供的口供為虛假口供。”

  關于這一點的辯訴,雙方表現的都非常的清楚。

  蘇白提出這一證據,就是在說明吳豔等人的受害者的口供是虛假的。

  并且是通過虛假訴訟将夏明遠進行立案調查。

  而王琴則是用未成年,不懂事等借口還駁回蘇白的這一觀點。

  無論從證據還是客觀事實來講,蘇白的答辯,都遠高于王琴。

  現在答辯已經進入到了後期階段。

  隻需要等待着審判長的相關判定就好了。

  隻不過.…

  這一次的判定,從剛才蔣峰的表現當中。

  可以明顯的看出來對方是傾向于受害人一方的。

  蘇白擡頭看向審判台席位。

  蔣峰在整理好相關材料後緩緩開口:

  “雙方就本案的相關情況都已答辯完成。”

  “現在宣布關于答辯的判定。”

  “首先——針對上訴方提出的證據,暫時沒有經過鑒定,所以不予采納。”

  “其次,對于受害人的口供,以及相關情況,法院方面認為,有一定的合理性。”

  “原因如下:”

  “作為學校内的一名教導主任,夏明遠在懲罰學生時,完全可以不用身體接觸。”

  “在他明知道有可能會在懲罰學生,有身體接觸,可能接觸到隐私部位時仍然用這種懲罰行為。”

  “其在主觀上就有一定的故意表現性。”

  “基于這一點。”

  “又與受害人吳豔,何娟,李冰進行身體上的多次接觸,将其叫到辦公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