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第5頁)

  “對于剛才控告方的陳述,是從法定的情理上面來講。”

  “我方也同意控告方的陳述内容,盜版藥的确是侵犯了正版藥的權益。”

  “可是控告方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為什麼會出現盜版藥的這麼一種情況?”

  “出現盜版藥是因為獲取利潤。”

  “獲取利潤的是生産盜版藥的廠家。”

  “這一點和購買人群有什麼關系?”

  “難道購買盜版藥和代購盜版藥,能夠進行定罪嗎?”

  “我國刑法中并沒有任何法律能夠表明購買盜版是有罪的行為。”

  “那麼從另一方面來講。”

  “購買盜版藥的原因是什麼?”

  “吃不起正版藥品。”

  “盜版藥的确是侵犯了正版藥的權益,可是有些病人,難道不吃盜版藥就買得起正版藥了嗎?”

  “再從另一邊來說.…”

  “盜版藥侵犯了正版藥的權益,正版藥的做法應該是控告生産盜版藥的廠家,而不是去控告購買者人群,讓他們承擔責任。”

  “就像我方證人所說的那樣,誰不想吃正版藥?”

  “可是吃不起!”

  “或者有些人會問,為什麼他們吃不起正版藥?”

  “可是依照國内的人均收入,多少人能買得起兩萬每個月的藥物呢?”

  “像我方的第三個證人,房子吃垮了,家庭被吃散了,實在是沒有辦法買不起正版藥了,所以才選擇去購買盜版藥。”

  “購買盜版藥的人群大部分都是這種人們隻想活下去,這點有錯嗎?”

  “并沒有。”

  “那麼,從另一個角度來講,我方當事人林勇幫助他們購買盜版藥,想讓他們延緩病情,繼續活下去,有錯嗎?”

  “這同樣沒有錯。”

  “再講,正版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錯嗎?”

  “也沒有!”

  “林勇代購盜版藥,想讓自己的病友延緩病情,讓吃不起藥的人都能夠吃得起藥,沒有錯。

  購買盜版藥患者想要活下去沒有錯。

  正版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樣沒有錯!”

  “那麼在這件事情中誰錯了?”

  “都沒有錯!”

  “站在各自的立場和角度上,都不存在主觀上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