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第6頁)

  “站在各自的立場和角度上,都不存在主觀上的錯誤!”

  “說到底還是一個句話——吃不起正版!”

  “這些購買人群和林勇并不是有意去侵害正版藥商的權益。

  而是他們沒有辦法,實在是沒有能力去賺錢了,實在是沒有能力去吃正版藥了,進行的迫不得已的行為。”

  “像庭審三名證人,他們沒有吃過正版藥嗎?”

  “吃過,但都吃不起了。”

  “可是吃不起的何止庭審上的三名證人。據我們所了解調查的,吃不起正版藥的,購買盜版藥的大部分都像三名證人遇到的同樣情景一樣。”

  “所以我方并不否認正版控告方的陳述。”

  “但是從購買者和我方當事人的角度,他們同樣沒有錯。”

  “林勇的主觀并不是以牟利為目的進行的,代購銷售行為。”

  “他是在做好事,他是在幫助那些吃不起藥的人群給他們活下去的希望!”

  “就像是公訴人所說的,我方的犯罪情節較輕,甚至輕微,這是從法律上來講。”

  “那麼從法理上來講呢?”

  “幫助他人而進行的違法行為本應就應該從法理上進行減輕減弱刑罰。”

  “所以我方希望審判長能夠從多方面進行考慮,對我方的刑期進行判罰。”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在蘇白陳述完後,庭審場上陷入到了一定的安靜當中。

  就像蘇白所說的,在這一次的庭審當中,各方都有錯嗎?

  都沒有!

  正版要是不是要維護自己的法律權益?

  是的。

  公訴人是不是需要依法辦事?

  需要。

  那麼林勇進行代購售賣幫助他人有錯嗎?

  同樣沒有。

  購買人群因為買不起正版藥而去吃盜版藥用,以維持自己的病情,想要活下去有問題嗎?

  也沒有問題。

  說到底,還是因為一個字——窮!

  如果有錢,誰不願意去吃正版藥呢?

  那麼在這個案件當中,說實話.…控告林勇,想要加重林勇的罪行,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正版要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你依照法律維護,完全可以去控告生産的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