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事實指的是造成的犯罪結果。”
“從這一方面來看,目前隻是缺少了直接證據來證明黃雪梅就是犯罪人。”
“基于這種情況。”
“和黃雪梅不能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情況。”
“我向法庭和檢方提出申請延期開庭,希望能夠對本案進行進一步的調查,獲取直接證據,進行判決!”
蘇白詢問證人的目的,根本就不是為了直接指證黃雪梅的犯罪人結果。
這場庭審在開始之前,蘇白就已經做好了準備。
那就是基于現在的現有證據來講,根本做不好判決。
如果說被告方委托律師不抓住直接證據,不一口咬死這一點,那麼還能從間接證據進行判定。
可是被告方委托律師顯然知道這一場庭審的關鍵點在哪。
就是缺少了直接的證據!
在公開庭審上。抛開程序正義去追求結果正義對于司法的危害性極大。
所以這場庭審到目前為止,最好的辦法就是中止庭審,進行延期審理,讓檢方收集直接證據。
現在所有的嫌疑都在黃雪梅的身上,既然沒有直接證據。
那麼完全可以提出中止庭審,收集證據。
從而進一步的再進行判定。
在這一點上,耽誤一些時間,沒有太大的影響。
在蘇白提出這一要求時,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上的萬向東微微皺眉。
不判定?
這個時候,檢方席位上,公訴人陳樂也反應過來。
這場庭審如果繼續進行到最終判決,很有可能因為缺少關鍵的直接證據,對黃雪梅宣布無罪判決。
所以也當即提出:“審判長,由于目前受害人委托律師和被告方委托律師提出,無直接證據證明黃雪梅的犯罪事實。”
“我方認為在本案當中依舊有證據不清晰。”
“申請延期庭審,補充相關證據。”
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上,萬向東不是太願意進行延期審理。
于是舉手示意:“審判長,我方認為本次庭審事實已經非常的清晰,不需要再進行延期審理。”
蘇白開口反駁:“本次庭審的事實非常清晰?”
“本次庭審的事實哪一點清晰了?”
“在本案當中,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黃雪梅,隻不過是現在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控告黃雪梅具有犯罪結果。”
“但是從種種現象表明,都不能夠洗清黃雪梅身上的犯罪嫌疑。”
“被告人委托律師陳述的事實清晰,意思是黃雪梅能夠解釋和洗清自己身上的犯罪嫌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