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場庭審中,黃雪梅拒不認罪,給本案帶來了巨大的偵查難度,以及判定難度。
這個案件已經确定,并不會以自首作為判定。
如果對黃雪梅判定了投毒。
那麼該案件,對于黃雪梅的判決處罰應該會非常嚴重。
這一點兒,孫正平和合議庭成員都提前進行過各種情況的商讨。
.….
與此同時。
在開庭後,網上觀看本次庭審直播的人員也是在讨論這一次檢方會不會呈遞新的證據。
重新呈遞的證據能不能夠對黃雪梅進行判罰。
“看了不少法圈大佬的評價,如果這一次沒有新的證據進行認證。”
“那麼黃雪梅很有可能會脫罪!”
“這個案子難啊!莫非是在黃雪梅的口供中得到了詳細的論證?”
“不知道!這個案子的确一波三折,現在重新開庭隻能期待檢方有直接證據來證明黃雪梅有犯罪事實。”
“不能讓犯罪兇手逃脫!”
“對對對,絕對不能容忍犯罪兇手逃脫!”
“.….”
庭審剛開庭,還沒有正式開始,評論區就出現了大量的留言。
隻能說這個案子的關注度非常的大。
庭審場上。
孫正平作為審判長,直接讓檢方開始提交新的證據。
因為在之前對這個案子的讨論,實際上已經進行了一定确定性。
那就是如果想要判定黃雪梅有罪,必須要拿出直接證據來進行證明,或者說極具必要的間接證明。
法錘敲響,孫正平開口:“本次開庭,繼續就黃雪梅投毒一案進行審理。”
“下面請檢方提交新的事實依據。”
“好的審判長,”
陳樂微微點頭。
一開始檢方并沒有尋找到有利的證物,是因為時間緊,還有覺得突破點可能在黃雪梅身上。
可是現在有了證物。
作為本案的檢察官,公訴人,陳樂對于黃雪梅的判罪,有了更清晰的明确。
面對着審判長要求提交新的事實證據,陳樂開口:
“根據檢方在延期庭審後,進行的補充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