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第3頁)

  “隻要罪名有了完整的物證和完整的證據鍊,那麼該罪名就可以依照法律進行判定。”

  “我不知道被告人委托律師所陳述的情況是什麼,但是對于這個案件而言,隻是依靠着刑事訴訟法中的第55條,不足以推翻對于該案件的判定。”

  “該案件的判定已經有了完整的證據鍊,所以駁回被告人委托律師的陳述。”

  “.….”

  面對着審判長有理有據的回複,張亮一時之間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和反駁。

  因為審判長的回複具有合理的事實依據,

  怎麼反駁?

  壓根反駁不了。

  反倒是被告人席位上,王芳有了劇烈的反應:

  “根據法律重證據,證據呢?有什麼證據可以控告我?”

  “審判長,你相信徐興旺和其他人的口供,但是沒有什麼其他的證據,沒有其他證據通過這些就想要對我進行判定。”

  “這一點我不接受。”

  “我的口供還說我沒有對徐興旺進行任何逼迫的行為呢。”

  “審判長,你怎麼不聽我的口供?”

  審判長席位上,徐清遠看了一眼王芳,這件事情不是王芳接不接受的問題。

  而是現在判定結果已經下來了,被告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師,如果有什麼異議完全可以陳述出來,他也完全可以接受。

  就算是在當庭,他不能夠駁回判定,但是可以進行休庭。

  休庭進行商議。

  但是沒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陳述,進行駁回。

  這一點是完全接受不了的。

  為什麼不聽取王芳的口供?

  因為王芳的口供沒有事實依據,作為支撐點,所以不能夠采納。

  采納徐興旺的口供是因為其有着事實依據作為支撐。

  面對着王芳一直在庭審上嚷嚷着不接受判定。

  李清遠多次詢問王芳,不接受判定的理由。

  王芳隻有一句話,她沒有實施過這種行為,徐興旺的口供全是胡扯的,是嫉妒她神探的名号,想要拉她下水。

  這樣就沒什麼意思了,沒有法律依據,李清遠肯定也不會改變相關判定。

  庭審場上陷入到了一定的混亂當中。

  庭審場外,公開直播間中,不少的觀衆看完了整場的庭審情況。

  “呼.…這個案子看到這裡,我心裡面已經有了準确的答案了。”

  “王芳的神探人設肯定是要翻車了,不過,關于這個案子我有一點疑惑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