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
法評直播間内,同樣有人看出來了吳振的想法。
讨論的結果就是,無論從犯還是主犯,像這個案子這麼惡劣的影響,肯定是都要判死刑!
另一邊.…
庭審仍然在繼續。
庭審場上,對于吳振的陳述,呂鵬輝作為審判長,在聽完相關的意見。
扭頭看向檢方。
此時李雄作為公訴人開口反駁:
“剛才被告人委托律師陳述的認為主犯的相關認定不對是嗎?”
吳振點了點頭:“是的。”
“在本案當中,我不認為我的委托人王文遠應當承擔主犯的責任。”
“而是應當由提出殺人滅口的張大力承擔主犯的責任。”
聽到這話,李雄接着問了一句:
“依據呢?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的依據點在哪裡?”
“根據對于主犯從犯的認定,共同犯罪中承擔策劃者的責任,認定為主犯,其他教唆者和随從者認定為從犯的責任。”
“在這個案件當中,王文遠顯然是張良,張大力和于衛三人的領導者。”
“并且在這個過程當中,表明了其犯罪意圖。”
“可以說,之所以發生這起重大的,惡劣的刑事命案。”
“在于王文遠的領導和組織責任。”
“基于這一點,完全可以判定王文遠的主犯責任。”
“我不理解被告方委托律師所謂的張大力是這場案件的主犯,這種說法是從哪裡來的。”
“被告方委托律師,能對其進行解釋嗎?”
被告方委托律師席位上,吳振做出來了合理的解釋。
“審判長,公訴人。”
“我方認為,主犯和從犯之間的判定不應該是從這一方面進行判定。”
“如果從公訴人的角度來講的話,這個案件的确應當判定王文遠是主犯。”
“可是實際上,王文遠驅車帶着張良,張大力,于衛三人前往楊帆家裡面。”
“王文遠的想法也很簡單,就是想找點刺激。”
“他并不是有組織有預謀的去想要謀害楊帆和胡雲雲。”
“他有沒有想過去楊帆家裡強迫胡雲雲發生關系?有沒有想過殺害楊帆?”
“這些在他組織的時候,都沒有去想過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