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在他組織的時候,都沒有去想過這些問題。”
“也并沒有和張良等人說過這個問題,那麼這就可以認為,王文遠并沒有去想過這件事情。”
“在這種情況下,我方認為判定主犯不應當從王文遠組織去楊帆家開始認定。”
“而是應當從犯罪的實施開始進行認定。”
“所控告罪行中的犯罪實施,是從強迫胡雲雲發生關系開始的。”
“在這個過程當中,是張大力開始的實施和規劃。”
“也就是說犯罪是張大力進行組織和謀劃的。”
“那麼從這一點開始判定,犯罪的主犯就應當是張大力。”
“這一點也能夠和所控告的罪行相呼應。”
“所以我方認為不應該判定于文遠是主犯,應當判定,張大力為本次案件的主犯。”
“以上就是我方對應當認定本次案件中主犯應當是張大力做出的解釋。”
“.….”
吳振剛才的陳述隻表明了一個觀點,就是讓檢方和合議庭别從誰組織了這件事情開始判定。
而是從誰先有這種強迫他人發生關系,并且殺人的主觀意圖開始判定。
從而認定誰為主犯。
這種陳述方式有沒有道理?
有!
但是适不适合這場庭審?
這個需要看具體的情況。
吳振将目光落在審判台席位上,能不能判定成功,要看審判長的傾向性了。
審判台席位上,呂鵬輝作為審判長,在聽完吳振的陳述後,微微點頭,緊接着開口:
“被告人王文遠的委托律師陳述,合議庭已經聽取。”
“現在針對委托律師的陳述,對被告人王文遠進行詢問。”
“被告人王文遠,你能陳述一下你在整個案發時候的主觀想法,以及當時為什麼要選擇去楊帆家裡嗎?”
“可以的。”
王文遠急忙開口,他知道這對于他是一次機會。
先前,吳律師已經和他說過了,想要不被判死刑,隻能從主犯變成從犯。
想到這裡,王文遠趕緊表态:
“我去楊帆家裡,就是想找點刺激,我就是聽别人說的,楊帆家住在偏遠的地方。”
“他剛結婚,然後新娘挺漂亮的,可能就是出于腦子一熱就決定去了。”
“但是我從來沒有想過做出什麼特别違法亂紀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