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第3頁)

  “難道說不應該有情緒,不應該有生氣的想法,不應該反抗?”

  “我不知道這一套理論是從哪裡來的。”

  “但是我很清楚被告委托律師所陳述的這些觀點。

  都是想要讓這場案件的刑事責任降低,從而達到為王文遠減罪的目的!”

  “可是被告委托律師有沒有想過,王文遠在這場案件中做過什麼行為?”

  “入室搶劫,強迫他人發生關系,并且是團夥作案性質,故意殺人!”

  “他是整個案件中的主犯!”

  “難道隻是因為有了自首的情節就能減免其所應當受到的刑罰嗎?!”

  “或者說把相關的責任問題推給受害人楊帆,達到減刑的目的?”

  “可是楊帆應當承擔任何責任嗎?”

  “我認為不應當,在法律的定義上也不應當!”

  “所以基于以上。”

  “我想請被告人委托律師,不要将責任抛給受害人!”

  “在這裡,我想再次提醒一句,兩名受害人在生前都遭受到了殘忍的折磨!”

  “被告人的年齡雖然都不大,但是已經達到了負有刑事責任的問題!”

  “無知者無畏,他們對于法律知識的不懂,并不是其他人的責任,而是他們自己的責任!”

  “理應由他們各自承擔!”

  .….

  蘇白的聲音不大,但是傳遍了整個庭審場。

  吳振想把一定的責任抛給楊帆,用以達到讓王文遠減刑的目的。

  可是王文遠是什麼情況?

  王文遠是主犯!

  這麼一個重大的刑事案件,涉及到了兩條命案!

  并伴有其他特别嚴重的情節。

  想憑一個自首情節就要判緩刑?!

  怎麼可能!

  吳振的其他說法,有一定道理,但也隻是有一定道理!

  這場庭審的影響力那麼大,他陳述的又沒有法律依據。

  審判長怎麼可能采納他的意見?

  減刑這件事情想都不要想,必須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