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很清楚!
要不然他為什麼不注冊成什麼别的姓名,而注冊成喬丹?
實際意義上的目的不還是為了依靠于喬丹的知名度嗎?
依靠于這一點來産生營銷額度和銷售。
大大的節約了自身的營銷成本,并且将自己的檔次直接拉高了幾個檔次。
而且還規避了相關的法律責任,用詭辯來進行相應的反駁。
但是這種詭辯,能不能夠成立,還是要看審判長的判定。
而另一邊。
在審判長正在整理着雙方的答辯内容的時候。
觀看本次庭審直播的觀衆們,對于被告方的這種答辯,怎麼說呢。
有點無語,并且在瘋狂的吐槽。
“這被告方說的什麼,乒乓球拍?”
“好家夥,喬丹不叫喬丹,籃球叫乒乓球拍,這當然沒有什麼特别的辨識度了!”
“這是完完全全的撇清關系了呀!”
“說實話,我真的有點被震驚到。
我沒有想到在最高院的庭審上能夠見到這種情況。
好家夥,把空中飛人手中的籃球認做乒乓球拍?誰能想到乒乓球拍啊?!”
“哈哈哈,這邏輯簡直是絕了!如果按照這麼說的話,我覺得這被告方如果勝訴.…簡直是詭辯成功的典型案例了!”
“不能說是典型案例吧,我感覺已經算是特别案例了!”
“對于被告方的陳述,我簡直是大開眼界,重新認識了詭辯的定義!”
觀看本次庭審直播的彈幕上充滿了對于被告方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調侃。
而另一邊。
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内。
林海作為法務部的總監,正陪着喬丹體育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徐飛觀看着本次直播庭審。
望着張遠在庭審上的反駁,林海笑着開口:
“徐總。”
“你就放心吧,這場庭審絕對不會出現什麼其他的意外情況的。”
“你看,老張在咱們法務部工作這麼多年,他在這個案子上,早就知道該怎麼去反駁。”
“沒有什麼其他大的問題的。”
徐飛同樣看到了張遠在庭審上的反駁表現,對于這一點也非常的滿意。
不過看着直播庭審上的彈幕,徐飛皺了皺眉,指着彈幕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