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無論從哪一個角度來看,判緩,的确都是一件好事!
另一邊,公開庭審直播間内有不少觀衆在聽完三方的陳述後都對這一次案件的結果進行了一定的猜測。
甚至還有人分析起了整個案子的減刑年限。
不過每個人在分析後,都會加上一句,這隻是個人的分析結果做一個大緻的推測,并不是實際結果。
畢竟.…
無論他們怎麼分析,最後的結果都是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進行商讨得出的結果。
他們并不知道,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的主觀性,所以所有的推測都僅僅是推測。
法院内。
合議庭商讨室内。
魏國明在和其他兩名合議庭成員商讨着,對于李棟的刑期應該如何進行判罰。
魏國明首先主動的說出了自己的看法。
“關于這個案子對于李棟的判決結果,我的傾向性是不維持一審的判定結果,但是我沒有考慮好這個減緩刑期的具體情況。”
“你們兩個的看法呢?”
另外兩名審判員對于這個案子也有各自的看法。
坐在魏國明右側方的王董,在魏國明,陳述完其看法後。
作為本次的審判員,表明了自己的看法:“我的看法和魏審判長的一緻。”
“同樣是減刑的看法。”
“在這個案子當中,我認為李棟涉及到了多方面的減刑情況。”
“一來是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所以才行使的詐騙情況。”
“二來的确沒有對他人個人主體造成嚴重損失。”
“但是不管怎麼說,李棟的确是涉及到了詐騙,并且詐騙的金額超過了輕微的情況。”
“超過10萬元的,按照咱們國家的法律規定,要判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支持輕判,但是咱們的判罰結果肯定也不能低于三年吧?”
這時候,另外一個審判員同樣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同樣支持輕判。”
“法律規定是不支持低于三年,但是也沒有說不能等于三年。”
“我的想法是判個緩刑,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這樣應該是合理的吧?再說了,像李棟的這種情況特殊,咱們國家的法律是支持判決緩刑的,我認為判個緩刑沒有什麼問題。”
在聽完其他兩名審判員的陳述,魏國明作為審判長微微點頭。
“你們兩個的陳述都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詐騙罪在10萬以上的确是不能低于三年有期徒刑。”
“但是可以判三年有期徒刑,然後再給一個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