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當中被告四人認罪認罰,其認罪認罰态度良好,但是對于破案沒有立功表現,檢方認為不應有減刑表現。”
“在本案當中責任劃分明确,林龍作為本案中的主犯,其他人作為本案中的從犯。”
“按照情節嚴重程度。”
“檢方分别對林龍,張山峰,李亮,張齊等四人推薦刑期為——死刑,無期徒刑,十二年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
“審判長,以上是檢方的陳述内容。”
段召的陳述内容,簡單明了,直接是把主犯往死刑上怼。
而其他重犯的推薦刑期也非常的重!
看得出來,公訴人對于本案所涉及到的情節判定為非常惡劣。
要不然也不會涉及到這麼重的刑期。
說實話.…
庭審的這一幕,尤其是公訴人在陳述刑期的這一幕直接把被告人的家屬給驚了一下。
因為這和李小果家人給他們的保證不一樣!
李小果家人說的什麼?
他們說的是保證從輕判決,而且刑期在原有的情況下還會降低!
并且保證了其他的一些東西。
所以他們才會同意,讓自己家的孩子頂罪。
可是現在呢,主犯直接幹上死刑了!
其他人員最低也是十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這已經算是從重判決了!
壓根不屬于從輕!
林龍的父母當場就不願意,他們就這一個獨生子。
雖然林龍說叛逆了點,犯的錯多了點。
他們也承認,也願意賠償,也沒有說不讓判決。
就算是判個無期徒刑他們都同意!
可是….這怎麼一下子上來死刑了?
家屬席位上,林龍的父母明顯有些着急。
而其他三家的家屬對于這一推薦刑期,同樣也有些不知所措。
林龍的父親林建設,當即向一旁林龍的叔叔,着急詢問。
“我說建業,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你不是跟我說李小果的家人都已經說好了讓小龍判的輕一點嘛?”
“說最多最多判個無期徒刑,然後再運作一下到時候可能很快就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