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第2頁)

  “從這一點上來看,李小果怎麼就可以做無罪辯護了?”

  “在這個案件當中李小果可以做減刑辯護,因為他的犯罪事實是成立的。”

  “可是做無罪辯護.…不成立!”

  “因為被告人委托律師所陳述的直接證據,在客觀和間接上得以體現了。”

  “無論從哪個法定情景,還是從哪個間接證據上來看。”

  “都已經證實了李小果的犯罪行為,并且證實了其主犯的身份。”

  “基于以上,檢方申請駁回被告人委托律師的陳述内容!”

  段召在簡單的進行陳述過後,将目光落在了被告人委托律師席位上,

  這個案子的犯罪證據和犯罪事實非常的清晰。

  李小果是不是犯罪了,是不是有着完整的犯罪證據鍊,以及是不是缺少某部分東西。

  在庭審之前,段召就已經經過了多次證據的整理。

  确認了,在這場庭審上并不缺少任何的證據鍊,也不缺少任何一環的證據。

  田陽的陳述是什麼?

  田陽的陳述完全是在依照着間接證據的情況,來進行反駁。

  關于這一點審判長會采納嗎?

  從這個案件的情況來看絕對不會!

  面對着公訴人的反駁。

  田陽實際上也沒有什麼其他可以陳述的有用的信息和内容。

  這場案件本來就不是一個能做無罪辯護的案件。

  委托人的要求是非要做無罪辯護。

  他先前也已經說明了,做無罪辯護的難度很大。

  可是委托人執意要做無罪辯護,在這一點上他也沒有什麼好辯護的點。

  所以在面對着審判長詢問對這個案件有沒有什麼其他看法的時候。

  田陽隻能表示對于這個案件沒有什麼其他的看法。

  依舊從沒有什麼直接證據能夠證明發生了關系,發生了侵害關系,作為闡述的主要内容。

  但是這一次的闡述卻被審判長直接打斷。

  并且曹川直接點明了這個案件的關鍵問題——

  “公訴人提交的現有的證據已經表明了李小果有着犯罪的确鑿證據。”

  “被告人委托律師認為在這個案子當中李小果沒有犯罪行為。”

  “那怎麼解釋其他幾名被告人員一緻的認為李小果是主犯?”

  “怎麼來解釋,李小果在一開始的時候被認定成主犯,并且有着确鑿的事實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