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些人沒有過來,但是李某對于我們家庭造成的傷害,是非常大的!”
“我們共同聯名,要求法律給我們一個公正的判決,要求法律對于李某進行嚴懲!”
“嚴懲不貸!”
“必須嚴懲不貸!讓法律給我們一個公正的說法,必須讓李某判死刑,給我們受害人,給我們受害人家屬一個交代!”
“.….”
審判場中,很多受害人家屬,在聽到李某的法庭陳述并且申請審判長對他進行從輕判決後。
開始在審判場上躁動。
并且出聲嚴格的抵制這種輕判的請求。
話說回來。
這種心理也非常的正常,被告人李某犯了那麼多罪。
一句輕飄飄的道歉,就能夠獲得原諒嗎?
不能!
再有就是李某現在才有這種态度,當初幹嘛去了?
當初不是仗着自己家庭背景大,傷害了其他人連個面都不出嗎?
現在現在快要死了,才想起來道歉?
認罪認罰想減輕刑事責任?
想得美!
基于這一點,李某的陳述内容,激起了受害人家屬們的憤怒。
導緻了庭審場上有一定的騷亂。
不過在騷亂的初始階段,審判長在庭審上直接敲響了法錘,要求受害人家屬注意法庭的秩序。
同時審判長也理解受害人家屬的心情,所以也隻是進行了提醒。
在各方陳述完畢後,本次的審理環節結束。
審判長直接在庭審上,宣布對李某的判決結果。
“被告涉嫌故意傷害,強迫婦女發生關系,強迫未成年發生關系,故意殺人緻人死亡.…情節惡劣。”
“.….”
“本案由雲省高院對其進行審理,現高院作出以下判決結果:”
“基于以上罪行,判決李某死刑,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在最終的判決結果下來的那一刻。
法庭直播間直接爆發出了一陣的彈幕:
“判的好,就應該這麼判,真是判得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