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第4頁)

  “這個案子不會對你産生太大的影響,不過你也别太張揚了,否則的話被人家抓住小辮子,難免會有一些風言風語。”

  “影響不太好。”

  “知道了嗎?”

  葉美珍笑着點了點頭:“知道了老公,這些我還是有分寸的。”

  “老公你放心吧,我自己心裡清楚就行了絕對不會在外面張揚的。”

  “嗯,那就好。”

  王奇瑞點了點頭沒有再說話。

  .….

  而另一邊,蘇白和李雪珍已經來到了南省省高院。

  劉文雅的這個案子,達不到委托訴求是肯定不行的。

  不管怎麼說,這個案子關于劉文雅的被教育權被侵犯。

  肯定是要判定成功的。

  先前他一直在等一審的判決書下來,現在判決書下來了。

  那肯定是向省高院申請上訴二審了。

  等到提交完,相關的訴訟材料和事實證據後。

  李雪珍眨了眨眼睛,疑惑開口:

  “蘇律師.…”

  “這個案件涉及到了憲法,憲法是我國的基礎法律,在起訴和判定方面,沒有過先例,咱們這個案子應該是國内第一案。”

  “如果南省的省高院,對于該案件,認定為一審判定沒有任何問題,駁回咱們的上訴請求怎麼辦?”

  “那咱們是不是就要向最高院提交訴訟申請了?”

  “這個案子還能打到最高院嗎?”

  李雪珍眼睛布靈布靈的望着蘇白,充滿了期待。

  聽到這個問題,蘇白笑了笑。

  李雪珍的這個問題,問的很到位。

  這個案件所涉及到的情況是利用憲法進行判案。

  可是憲法是國内的基本法律,在此并沒有先例。

  如果省高院是以這種情況,來駁回上訴請求,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可是,劉文雅這個案子二審法院就算是不受理,但是終究要給一個明确的說法。

  根據法律的基礎解釋,所有法律都具有可訴訟性,那麼憲法也不例外,同樣具有可訴訟性。

  在這種情況下,憲法同樣具有可訴性,為什麼不能以憲法進行判定?

  高院如果駁回了他們的訴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