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第9頁)

  算是避免了,這個案件造成不良的影響。

  實際上。

  憲法能否司法化.…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

  在蘇白看來,最高院需要考慮到挺多問題的。

  一來是,憲法司法化所帶來的影響。

  二來,則是要考慮到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當事人的法律權益。

  從某一方面來講,憲法是最基礎的法律如果用其司法化,會造成更不好的影響。

  但是.…

  在這個案子當中,如果不按照憲法進行辦案,劉文雅被侵犯的法律權益就得不到保障。

  這已經完全脫離了法律最基本的意義。

  所以.…

  對于這個案子,最高院會不會肯定,支持劉文雅獲得保障自身的法律權益。

  在蘇白的估算當中,最高院是肯定會支持劉文雅的。

  畢竟.…

  不管怎麼說,劉文雅的被教育權的确是受到了侵犯。

  對于這種被侵犯的情況,如果不支持被侵犯者。

  那麼法律的權威将會遭到質疑。

  到時候造成的影響會極大!

  事實上,最高院方面在讨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同樣産生了兩方面的意見。

  第一個就是,憲法能不能夠作為判案和支持判罰的依據。

  其中有一方面表示,憲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判罰有行政法,刑法,民事法等等。

  根本不用憲法來進行判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動搖憲法的最高地位。

  即,不支持憲法作為判案和判罰的依據。

  而另一方面則表示,憲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雖然不能全面的支持判罰。

  可是在這個案件當中,劉文雅的受教育權,确确實實的遭受到了他人的侵害。

  劉文雅也的确完全符合受教育法被侵害的情況。

  在這種情況之下。

  如果說不支持劉文雅保護自己的法律權限和法律權益。

  那麼不管是從法律的角度而言,還是從最高院屬于最高級法院機關而言。

  造成的不良影響都是非常巨大的。

  因為這違背了法律保障他人權益的基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