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第5頁)

  “第二個疑惑點是,在本案的刑偵調查過程當中。”

  “作為謝安的女兒,謝麗蓉是本案的直接參與人。”

  “多次供述與實際情況不符,是抱有一種什麼樣的心态?”

  “為什麼會三番五次的更改自己的口供内容,多次說法不一?”

  “這麼做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說,謝麗蓉對于該案件的具體情況記得不是太清楚了。”

  “那怎麼确認最後的口供是真實可靠的?”

  “有沒有必要性的輔助條件,或者是有沒有必要性的間接證據?”

  “第三個疑惑點是,在本案當中,謝麗蓉和其家庭,一直都是在向劉學偉索要财産。”

  “也就是實際意義上的進行吸血。”

  “謝安對待劉學偉的态度,是一個正常對女婿的态度,兩個人的關系,遠遠沒有達到生氣就會對對方造成生命威脅的程度。”

  “根據我方的調查,以及執法方提供的相應關系證據還有謝安的口供來講。”

  “謝安也陳述了,他和劉學偉的關系并不差,矛盾也不深。”

  “為什麼謝安在第一時間沒有想到,好好解決這件事情?”

  “或者說,在他行兇的這個過程當中,在行兇之前,為什麼不問一下劉學偉的意見。”

  “劉學偉在這個過程當中難道沒有表述,他和謝麗蓉發生矛盾的真實情況嗎?”

  “根據謝安的口供,對于這一點劉學偉是沒有進行表述的。”

  “從整個犯罪的過程中來說,這完全不符合正常人的思維和正常人的邏輯。”

  “哪有人隻是因為一點點随口一句話就能化解的矛盾,而實施行兇的?”

  “或者說,可以進行傷害來進行報複,但是根據法醫的鑒定,謝安對劉學偉捅了三刀。”

  “這三刀的位置分别是腹部,前胸,以及心髒位置。”

  “可以看出,前胸和心髒部位都是非常緻命的部位。”

  “這也就已經表明了謝安就是想要讓劉學偉死而作出的攻擊行為。”

  “因為一點可以解除的矛盾和誤會,謝安就想要讓劉學偉死,這合理嗎?這根本不合理!”

  “再有就是,從利益上的關系來講,殺害了劉學偉對于謝安來說有什麼好處?”

  “沒有任何的好處,并且還會失去劉學偉這個穩定的财産來源。”

  “所以從各種角度來看,謝安殺害劉學偉的動機,或者說以激情式殺人的動機,完全不能符合刑事上的動機依據。”

  “殺人動機完全不足。”

  “所以我方認為,該案件,不屬于激情式殺人犯罪。”

  “而是一場有預謀的犯罪案件。”

  蘇白陳述了三個疑點,并且在庭審上當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