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這一次的案件,作為審判長兼刑事副院長的王有為,進行過詳細的了解。
在王有為的想法當中,這個案子的情況是,支不支持死刑,才是這個案件最需要考慮的問題。
不過.…
這個案子,從各種主觀和情景上來講是非常的複雜的。
雖然說,王有為在此之前和合議庭的其他兩名成員以及裁判委員會的委員,有過交流。
可是這些交流都是建立在沒有開庭之前的。
具體的情況。
還是要聽一聽,本次庭審的答辯情況。
簡單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王有為敲響法槌,扶了扶眼鏡:
“庭審開庭。”
“本次庭審的主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張寇,對于一審判決死刑不滿,提起的二審上訴請求。”
“現經過我院,核查證實,有新證據新依據,對于本案進行再次審理。”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上訴方,你方的訴訟申請為申請減輕刑事處罰。”
“申請由一審的死刑改判為死緩。”
“這一點沒有任何問題吧?”
蘇白作為上訴方委托律師開口回複:
“沒有問題的審判長。”
“好!”
法錘敲響,審判長看向公訴人席位。
開始讓公訴人,陳述本次庭審的控告内容。
公訴人林遠在開始陳述的時候,一直保持着客觀的陳述。
按照執法方提供的證據,以及上訴人也就是張寇的口供和主觀,來進行定罪。
在定罪方面,張寇殺人是事實,有過謀劃也是事實。
所以定罪成為故意謀殺罪,這一點是成立的。
在陳述完這一點内容後,林遠又繼續陳述。
“在本案當中,上訴方當事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張寇,謀殺多人,造成一人死亡的結果。”
“沒有自首表現,甚至如果不是他人報警,發現了張寇的殺人事實。”
“那麼張寇,依舊會繼續行兇。”
“這一點是張寇在口供當中有着直接的表現的。”
“基于這一點,我方認為,在該案件中,張寇的故意謀殺事實成立。”
“情節涉及到比較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