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原告方陳述意見。”
“被告方對于這個案件還有沒有什麼其他要陳述的内容?”
問題給到被告方。
作為被告方委托律師的餘豪,直接開口回答了對于這一個判定沒有什麼太大的異議。
因為這種判定對于他們是非常的有利的。
這個案子.…
他也清楚萬農農業有限公司提出來的委托訴訟申請,在法律上根本不成立。
在先前。
餘豪實際上與公司層的領導以及王西安商量過關于這個案件相應的賠償情況。
王西安的想法是盡量少賠,甚至不賠。
但是在他叔叔的影響力下他也不敢做出不賠的想法。
并且餘豪通過法律規定和法律條款,進行了詳細的說明。
最終。
萬農農業有限公司給出的底線是,每畝地賠償一百二十元。
現在審判長判定,每畝地隻需要賠償八十元,這相當于減少了三分之一的賠償額度。
還能有什麼異議?
這簡直就是一件大喜事呀!
肯定沒有異議了呀!
再有,更重要的一點是,他就算是有異議,就算是想要再降低公司的賠償金。
但是沒有法律依據去支持他這麼做。
所以,根據目前的情況來看,按照每畝地八十元來進行賠償,這一點無疑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在被告方沒有什麼異議的情況下,審判長直接讓各方進行了法庭陳述。
被告方的法庭陳述,當然是希望法院依照事實依照相應的情況進行判定。
維持目前的判定結果就好。
可是.…作為原告方的蘇白,雖然說判定賠償了,也算是勝訴了。
但是面對八十元一畝的結果,這是他完全不能接受的。
或者說.…接受不了的。
所以在法庭陳述方面,蘇白依舊就着優先級的問題,進行陳述。
“審判長,在法庭陳述階段我方想要陳述一個觀點。”
“那就是在這個案子當中,雖然是可以按照省種子管理條例進行判罰。”
“可是從判決的角度來講應該更優先于國法來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