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種情況下,對方肯定沒有按照正規的法律途徑來進行。
所以.…
蘇白也幹脆找點小技巧,上上手段,至少能保證對方不要再利用什麼擦邊行為。
事實證明,這麼做的效果很明顯。
法院方面很快就通知到了各方具體的開庭時間。
開庭當日。
省高院對于本案依照相應的庭審流程和庭審日期,來在對本案進行庭審審理,
這一次的開庭,蕭山心裡面已經打定了主意,那就是宣布張洪濤無罪,但是要給中院壓力,将其開除公職。
所以這一次在庭審上,蕭山所需要做的事情很簡單,那就是按照原有的計劃進行判決。
判決張洪濤無罪。
判決張洪濤有罪很困難,可是判決張洪濤無罪就很簡單了。
在庭審開庭以後。
各方入坐。
蕭山作為審判長,在進行完各種庭審的流程之後,直接讓蘇白開始陳述相關的訴訟請求。
“請上訴方委托律師陳述上訴人張洪濤的訴訟請求。”
作為上訴人的委托律師,蘇白開口陳述:
“審判長,這一次我方做無罪辯護。”
“我方當事人作為上訴人,被一審判決渎職,枉法裁判罪。”
“我方依法提起二審訴訟請求。”
“以下是我方做無罪辯護的辯詞。”
“在一審的判決當中,我方認為我方當事人并沒有枉法裁判,同樣沒有進行渎職。”
“原因是,在一審的判決當中,認為我方當事人有違法裁判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我方當事人在判決當中具有一定的傾向性。”
“在主觀方面偏向于當時的原告。”
“但是我想請問一下現場的公訴人和審判長。”
“在主觀方面有傾向,這是一個很正常的事情,人之常情。”
“畢竟可能審判長在這場庭審上,也具有相當一定的主觀性。”
“可是如果隻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範圍,進行判決,那麼就都是合理的判決,都是正常的判決,沒有枉法裁判這一說法。”
“另外,我方當事人已經做過多次的解釋,解釋在當時他運用了哪條法律哪條規定來進行判決。”
“在這一點上,是有證據可以證明的。”
“我方當事人在當時的判決中,合法合情合理,并,我方當事人張洪濤,不具備渎職中枉法裁判罪的相應條件。”
“基于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