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第4頁)

  這種機制決定了,副本越是推到後面越容易,開荒的玩家反而吃力不讨好,把命和裝備都扔在裡面,也未必能撈到好處。

  很顯然,方長老兄八成是提前想到了這一層,發現好東西之後根本沒在論壇上聲張,一夥人在那悶聲發大财。

  直到最後啃不動了,他才去論壇上搖了個體質系的路人。具體商量的時候更是一聲不吭地走了私聊,直到副本都通關了,不少玩家還不知道有這個副本。

  一條魚讓他們從頭吃到了尾,自然也就不存在收益分配均不均衡、或者被其他玩家摘桃子的問題了。

  但到了“溫室遺址”那邊,完全又是另一個情況了。

  從副本被開發出來到現在,在那裡下本的玩家數量已經翻了兩番,幾乎變成百團大戰了!

  不是通過無人機和VM地圖看見,楚光也不敢相信,本來就不寬敞的溫室第一層,竟然硬生生擠進去了将近五十多名玩家!

  而且要命的是,這些後來的玩家,幾乎就沒有輸出,光顧着在後面收割魔鬼蛾的繭,抱起來兩坨就跑。

  前面流血流汗的玩家們要是沒意見,那才叫有鬼了!

  根據論壇上的帖子,楚光逐漸意識到,當前的副本在玩法機制上存在嚴重的“BUG”。

  在當前玩法機制下,首先情報的價值無法體現,其次開荒的玩家成了冤大頭,賺到的要麼是悶聲發大财的老YB,要麼是後來溜進去撿漏的。

  這合理嗎?

  一點也不合理!

  到内測階段要是還這麼搞,誰還傻不拉幾地分享攻略?

  身為正義的化身,楚光當然不會坐視不管。

  公平是僅次于服務器環境的第二原則,既然現有的玩法機制出現了BUG,那就必須進行調整!

  敲下了一行标題,楚光繼續在文檔中編輯調整的細則。

  首先是定義上。

  包括異種巢穴,隐藏資源點,避難所遺址等特殊設施在内,隻要搜索價值大于100銀币以上,且具有一定威脅等級,在地圖上都将以“副本”的形式被标記。

  小型副本的收益在通關後立刻結算,大型副本可能會分割成多個小型副本,根據攻略進度分階段結算收益。

  原則上,進入副本需先獲得“探索權”。

  玩家在同一時間内,僅可擁有一處副本的探索權,且該副本也僅向一名玩家授權。

  獲得授權的玩家可以自行組織隊伍,進入副本探索。其餘玩家若非法闖入已被授權探索的副本,将被視為對探索權的侵犯,視具體情況處以罰款,并對被侵權的玩家予以補償。

  以VM上載地圖數據的時間為準,副本的首位發現者,将在線索上傳并完成判定之後,自動獲得該副本的優先探索權。

  “一個副本根本用不上那麼多玩家沖進去,全都去擠一個副本,即低效又容易出亂子,不如散出去探索更多的副本。”

  “保障‘高價值資源點’發現者的權益,也能促進玩家們的發現更多好東西。”

  “嗯,不隻得限定授權次數,還得限定時間……排除掉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

  楚光繼續在文檔上編輯。

  根據副本類型,優先探索權的授權期限在3日至7日之間!

  期限内,副本的發現者及其隊友,可以優先對副本進行探索,也可以通過交易的方式,将優先探索權轉讓給其他玩家。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轉讓行為并不會觸發重新計時,換而言之,被轉讓方僅可獲得該權限的剩餘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