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況,威爾遜夫人那天在事務所簽協議事,可不僅是威爾遜夫人自己在,還有唐元越呢!
威爾遜夫人堅持要讓夏曉蘭負責劇院翻新,夏曉蘭分身乏術,隻能推掉了唐元越的委托,威爾遜夫人不會天真到以為她請不到唐元越來作證吧?
也許是唐家的混亂,風聲傳到了鵬城,威爾遜夫人選擇賭一把……
“不,不是這樣的。”
威爾遜夫人沒有将事情推到基辛格身上。
她如夏曉蘭猜測的那樣,跳過了這個随時會被拆穿的僞證,然後她提供了另一個說法,這個說法,再次讓法庭陷入了嘩然。
“基辛格沒有要求我必須選擇原告當項目負責人,是我自己選擇了原告,我要求原告來負責這個項目,這是我找上GMP事務所進行委托的第一前提。”
呃?
威爾遜夫人忽然良心發現,決定做個人了?
夏曉蘭覺得事情沒這麼簡單。
她注意到被告席上,麗薩的上本身微微前傾,這種肢體語言代表了“着急”,麗薩不是害怕,她在期待威爾遜夫人接下來的話!
邁爾斯聲音高昂:
“您能告訴我們原因嗎,您堅持要求由原告,一個沒有大學畢業的華國實習生擔當項目負責人,是因為您信任她的能力,被她的才華打動嗎?”
威爾遜夫人搖頭,“不,并不是這樣,我并不知道原告的專業水平如何,我堅持要讓她負責項目,是因為私人原因。因為某些不便當庭講述的私人原因,我需要讨好原告,她在GMP事務所實習,我就帶給她業務,這是一種讨好的手段——”
哇哦。
客戶要讨好實習生啊!
客戶選擇實習生,并不是被她的才華打動,是要“讨好”她,這一件委托,從頭到尾就是一個人情!
麗薩在電視訪談節目上沒有說錯,女性的确在遭受不公平的職場待遇。
沒有背景的話,被GMP事務所欺負也很正常。
畢竟麗薩面對的,是一個想要被客戶讨好的實習生……這話給人太多的想象空間了,如果夏曉蘭需要被客戶讨好,GMP的合夥人偏向她,要讓麗薩把設計做完,要讓夏曉蘭拿麗薩的作品去享受榮譽,也不奇怪呀。
邁爾斯持續跟進:“我确認一下,您在選擇原告前,不清楚她的專業水平,您不在乎她是否能做出設計,或者設計由誰完成,您隻要給出這個人情——”
“反對!誘導提問!”
“反對有效,證人不用回答這個問題。”
反對就反對呗,邁爾斯已經勝券在握。
“法官大人,本案案情已經很清楚了,原告因為其深厚的背景進入GMP事務所工作,合夥人基辛格也清楚原告的背景,我注意到同時進入GMP的兩個實習生,原告和馬修·卡爾頓,不提原告和馬修有什麼私人情愫,在GMP實習期間,原告更受到事務所的重視是事實,所有GMP事務所的員工都能證實這點。基辛格先生并不僅是因為客戶要求,才讓一個沒有建築師資格的實習生負責這個項目,而是他們存在着其他‘交易’,比劇院翻新委托利益更大的交易,原告幫助GMP拿到某個項目競标,GMP合夥人反過來幫助原告取得一定‘成績’,或者承諾将原告打造成有名的新人建築師……這種交易的存在,才是基辛格和原告能踐踏我當事人的利益,侵占她作品的根本原因!”
真是個邏輯鬼才啊。
這“陰謀”合情合理,夏曉蘭都想給麗薩的律師鼓掌。
連她自己都差點信了。
不知道法官信了幾分。
陪審團已經在竊竊私語。
法官讓邁爾斯拿出證據,否則這都是不合理的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