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第6頁)

  安息長老笑笑,說道:“這湯是用大骨、老母雞、雲南宣威火腿經長時間熬煮而成的高湯,香味獨特,老衲久居仰光,也是時常惦記着家鄉的過橋米線,這裡面還有個溫馨的傳說呢……”

  “這個我知道,”嘟嘟趕緊插嘴道,“傳說蒙自縣城有位楊秀才,每日裡在南湖讀書,其妻賢惠,将飯菜做好送往湖心亭。那秀才讀書刻苦,往往學而忘食,以至于常食冷飯涼菜,身體日漸不支。其妻焦慮心疼,思付之餘把家中老母雞殺了,用砂鍋炖熟,給他送去補身。待她再去收碗筷時,看見送去的食物原封未動,丈夫仍如癡如呆在一旁看書,隻好将飯菜取回重熱。當她端起砂鍋時,卻發現還燙乎乎的,揭開蓋子,原來湯表面覆蓋着一層雞油,加之陶土器皿傳熱慢,把熱量封存在了湯内。以後其妻就用此法保溫,另将米線、蔬菜和肉片放在熱雞湯中燙熟,趁熱給丈夫食用,美味至極,人們紛紛仿效之。由于楊秀才妻子送砂鍋到湖心亭要過一座小橋,所以大家就叫這種吃法為‘過橋米線’了。”

  周圍響起了一片掌聲,原來過往的人們發現了這隻會說話的大鹦鹉,都停下了腳步,裡外三層的圍着看稀奇。

  “小孩子,你這隻大鳥賣不賣?”有人出價道。

  沈才華搖搖頭。

  “讓開!讓開!”有粗暴的呵斥聲音響起,人們紛紛閃讓開了一條通道。

  幾名穿草綠色軍用夾克衫的勁裝漢子推開衆人走上前來,說道:“這隻鹦鹉是誰的?”

  “我的。”沈才華警惕的回答道。

  “我們老大買了。”為首的一個留着小黑胡子的人說道,并随手丢下一張十元錢的紙币。

  “不賣。”沈才華沒好氣兒的回答。

  “是嗎?我看看,好一個聰明機靈的大鹦鹉。”一個面色白皙,身材消瘦的中年人走上前來,勁裝漢子們恭敬地閃開站立在了兩側。

  安息長老瞥了一眼,此人左手帶着一隻皮手套,纏着帆布的胳膊上蹲着一隻灰色獵隼,大小如同一隻大公雞般,兩隻腳爪強勁有力,一對眼睛閃射着精光。

  獵隼的目光鎖定了嘟嘟,尖尖的勾喙淌下了幾滴口涎。

  嘟嘟不敢直視獵隼兇惡的眼神兒,身子悄悄地朝沈才華移了移。

  “嗯,這是一隻罕見的藍紫金剛大鹦鹉,據說戰鬥力不在獵隼之下,小兄弟,敢不敢來和我的雄鷹阿文比試比試?”中年人說道,說一口标準的雲南官話。

  “你們是什麼人?”安息長老平靜的問道。

  “我們嘛,是對面果敢來趕街的,見到這隻娘娘腔的鹦鹉,阿文早就摩拳擦掌了。”中年人嘲弄地說道。

  “打呀,大鹦鹉個頭這麼高,肯定能打過那隻小鷹的。”有好事者鼓噪着叫道。

  沈才華畢竟是個孩子,童心未泯,他悄悄地問嘟嘟道:“你能打得過它嗎?”

  嘟嘟膽怯的小聲說道:“它是高……高山阿爾泰獵隼,很,很兇的呢。”

  “嘟嘟,你有潛力,肯定能行的,剛才講‘過橋米線’傳說的時候,連口吃的毛病都快沒有了。”才華鼓勵道。

  “真……真的麼?”嘟嘟仿佛有了點自信心。

  “哼,這鹦鹉别看個頭比阿文高,但卻是個娘娘腔的大草包。”那中年人激将着說道。

  “我……我不是娘娘腔!”嘟嘟怒道。

  中年人手臂往上一送,口中說道:“阿文,去擒住娘娘腔!”

  獵隼“嗖”的一聲竄上了半空,用力的拍打着翅膀,嘴裡發出陣陣沙啞的恫吓聲。

  嘟嘟猶豫的望了一眼才華,然後一咬牙振翅飛上了天空,周圍看熱鬧的人群裡暴發出喝彩之聲。

  阿爾泰獵隼攻擊獵物時,總是先飛到獵物的上方,占據制高點,然後收攏雙翅,使翅膀上的飛羽和身體的縱軸平行,腦袋則收縮到肩部,以每秒75~100米的速度,成25度角向獵物猛沖過去,在靠近獵物的瞬間,稍稍張開雙翅,用後趾和爪打擊或抓住獵物。此外,還可以像殲擊機一樣在空中對飛行的小型鳥類進行襲擊,追上獵物後,就用翅膀猛擊,令其從空中下墜,然後再俯沖下來以利爪将其捕獲。

  這隻獵隼雖是兇悍無比的空中猛禽,但卻從來沒見過南美洲的藍紫金剛大鹦鹉,不曉得其厲害。

  在巴西,傳說殖民者入侵時,有一個士兵開槍射擊一對藍紫金剛鹦鹉,其中一隻砰然落地,正當士兵手拎獵物沾沾自喜時,另一隻鹦鹉從天而降,先一口啄瞎了射擊者的眼睛,緊接着還用巨喙把那支雙筒獵槍擰成了“麻花”。

  嘟嘟自幼在亞馬遜森林被捕獲後,直接送進了台北故宮博物院,好吃好喝,已經馴化喪失了野性,否則即使遇到巨大的喜馬拉雅山鷹,也絕對無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