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消停了一個禮拜,我又接到警察局的電話。
趙立居然報警說我騙婚,要求我返還彩禮十八萬,否則就要告我。
我簡直一臉懵逼。
當初的确說好彩禮要給十八萬,可因為趙立作妖,我根本一分錢都沒收到。
更别提什麼返還了,難道是?
為了自證,我把近期的所有流水都給打印了出來。
警察檢查過後,也并沒有發現問題所在。
趙立母子自知理虧,這才支支吾吾的說:
「這彩禮可是我們當初談好的,都有錄音做證據。」
「雖然我們沒按計劃打給你們家,但你們還是得還啊!」
「因為這筆錢現在已經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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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話,我和警察都表情複雜。
我更是忍不住爆粗口了:
「花掉了?那關我屁事,給誰花了就找誰要呗!」
「合着你這一分錢沒給我,我還倒欠上你家錢了,瘋了吧你!」
警察也認同的點點頭,讓他們趕緊撤訴别再浪費資源了。
但趙立媽媽卻并不這麼想,反而理直氣壯的開始分析:
「話不能這麼說,這錢本來是給你們結婚準備的。」
「但因為你悔婚,還把我們家醜事到處說,害我光打胎就花了好幾萬。」
「還有給我那舞伴賠償精神損失,又花了好幾萬!」
「現在我兒子因為你名譽受損,找不到對象了,又要多花很多錢置辦彩禮。」
「你說是不是得賠償我們?十八萬都算少的了!」
我深吸一口氣,有種拳頭不知道往哪打的無力感。
「喲,你是什麼牌子的計算機,這麼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