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用說了,這條件,我不接受!」
我懶得再跟她掰扯,直接起身去了老金辦公室。
到他門口,他的秘書倒沒有攔我,但是辦公室裡空無一人。
我問秘書老金去哪了?
秘書說金總這幾天有事外出,都不會來公司。
我掏出手機直接撥打了老金電話,可是電話始終沒人接聽,直到我打的第六個,被人挂掉了。
我原本心中還有一絲僥幸,認為我可能是集團内鬥的誤傷,現在徹底破滅了。
3
忍着怒火回到集團辦公區,我發現自己原先的獨立辦公室已經被改造成項目辦事處,幾個人正坐在裡面辦公。
他們見到我,一人很心虛地迎上來,說因為集團工位緊張,不好意思占了我的辦公室。
他已經将我的個人物品移到外面的開放式工位,讓我屈就一下。
我沉着臉沒有為難他,剛坐下卻發現手機上跳出好幾個信息。
……
我找出我的勞動合同,拍給我一個律師朋友。
事到如今,我也沒什麼不好意思的,問他我這樣的情況,能不能跟公司打官司?
他沒過多久便回複我,很難。
從勞動法角度,公司按合同工資賠償我
N+1
完全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另外連超過社平封頂的部分,也基本要不回來。
這時候,最早跟我一起去外地項目拓荒的那個财務小吳,突然鬼鬼祟祟地來找我抽煙。
因為他其實是老闆的一個遠房親戚,所以項目公司組建完成後,他不久也調回了集團财務部。
但是他跟我朝夕相處兩個多月,知道我的為人,也知道我為新項目付出了多少。
當然我也沒少關照他。
他把我拉到角落說,陶哥,你的事我們都知道了,雖然我是老闆親戚,還是為你不值。
我反倒安慰他,這事跟你沒關系,你好好幹,咱哥倆還是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