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第2頁)

她非常痛苦自責。

這段時間,常常哭醒也不願意吃飯。

見她這樣,我也不好再苛責她。

後來為了緩解痛苦,和我們以後養老,她提出從娘家過繼侄子過來。

當時我媽也提出,從弟弟那邊過繼一個孩子。

母親對妻子的意見很大,于是我出于兩邊不得罪的原則全都答應了下來。

反正以我的津貼,家裡養兩個孩子也沒有問題。

我從弟弟那邊過繼了一個女兒,妻子則是過繼了侄子。

但矛盾也是顯而易見的,妻子隻對侄子好,母親過來經常看到小姑娘沒有飯吃,所以母親還是把小姑娘養在了她老宅,我則是一個月給母親五塊錢。

但就這樣,妻子家裡也鬧翻了天。

後來我受傷退役,拿到了一筆補償款。

原本這筆錢是我腿部動手術的錢,誰知道妻子把這筆錢給了娘家,說是娘家把侄子都給了我們,這是我們應該補償的,這次我第一次打了妻子。

後來幾個弟弟湊錢,給我的腿動手術,錢放在家裡,可是莫名其妙的,家裡失竊了。

又緊接着,幾個弟弟被人舉報,家裡被檢查出書信,全被放下鄉去。

當時家裡人懷疑是我妻子搞鬼,但沒有證據。

我見妻子哭的可憐,她指天發誓,這次我就站妻子這邊。

原本我退伍,有一份工作。

我把工作賣掉,把錢寄給了父母和兄弟,希望他們在鄉下過的好點。

妻子知道了之後和我大鬧了一場,說我把錢給了兄弟都不顧自己的腿傷,我當時還是相當感動,畢竟她還想着我腿。

我簽字賣了工作之後,遲遲沒有拿到錢。

我去詢問了才知道,這筆錢已經被我妻子拿走了。

我質問她,她說的理直氣壯,說我應該把錢給兒子,而不是那些無關緊要的人。

我這才知道一直以來眼睛多瞎。

我把她打了一頓,隻是付出的代價就是被她舉報,我猜測之前家裡那些東西隻怕也是她放的。

但明白的太晚了。

我被分配到了最艱苦的大西北,這個期間,她和我離婚劃清界限。

而我在西北收到昔日朋友寫的信,這才知道她成了革委會主任黃魏明的情人。

等到改革開放,我和弟弟平反送回去,一切已經物是人非。

我的父母受不了被人羞辱最後雙雙自殺。

至于我前妻,她和黃魏明從地下情人變成了正宮,黃魏明大義滅親把妻子一家全部送了進去。

得知我身上的功德能重來一次,我就想要知道這個女人為什麼會對我這麼的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