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第1頁)

說什麼看到孩子被欺負,下意識保護是當媽媽的本能,她并不是故意的。

可我不管她是有意還是無意,我要的是公道。

3

警察快速從班上孩子們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來龍去脈,也在我的要求下,将我送到了醫院驗傷。

檢查結果出來後,我的臉和眼睛都被粽子擦傷,臉上隻是皮外傷,但眼睛就嚴重些了。

醫生還說,要是再扔得重些,估計得住院縫針了。

可領導卻私下提醒我,建議不要把事情鬧大,私下調解就好了。

我開始慶幸起自己當時的理智來。

那要是我當時沒能忍住,真的當着子涵媽媽還有班上小朋友的面,把宋子涵抓到窗邊,又或是對宋子涵動手……如今談判的主動權就不會掌握在我手上了。

我要求子涵媽媽賠付我看病的費用,另外,還需要宋子涵當着全班的面向我道歉,以此學會承擔責任。

子涵媽媽對我提出的兩個要求,一個也做不到。

一千多的醫藥費,她不想賠,還拉着我的手跟我訴苦。

「林老師,我每天早起做東西,拿來賣也不容易,3

點鐘就起床了賺的都是血汗錢啊」

我也态度堅決:「子涵媽媽,别說得那麼嚴重。」

「我每天在學校兢兢業業,有時候人身安全都無法得到保證,我的錢難道就好賺了?」

我回怼她道,「更何況你的小孩把我砸傷,難不成醫藥費還得我自己付?」

子涵媽媽避開話題,繼續跟我讨價還價,「那林老師,能不能勞煩你報一下醫保,你們當老師的都有五險一金,報完醫保我再賠錢給你,可以嗎?」

我搖頭,「當然不行,是否選擇使用醫保,是我的權利。」

「子涵媽媽當時難道想的是我有醫保可以報銷,毆打成本不高,所以才動手打我的嗎?」

子涵媽媽啞口無言,最後還是妥協将醫藥費通過微信轉給了我。

但針對我提的第二個條件,她态度更加堅決。

她願意公開向我道歉,但堅決不同意宋子涵這樣做。

她認為公開道歉會嚴重損害小孩的自尊心,還有可能會導緻宋子涵被同學孤立。

我忍不住打斷她,「子涵媽媽,犯了錯誤勇于承擔的孩子,不但不會受到他人的孤立,反而會得到其他人的尊重,因為他知錯能改。」

「相反地,對錯誤視而不見、逃避錯誤的行為才會被别人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