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個外行人都能輕易了解到的事情,食品監管部門了解起來想必是比我容易。
今年六一兒童節剛好趕上端午節。
「因因」她想讓我丢了飯碗,
我也得讓她出點血。
下午刷朋友圈,就看到子涵媽媽發朋友圈,
「最近真是犯水逆,到底是哪個孫子背地裡舉報我的,
害我罰了六千塊錢。」
「還好今天把兒童節的粽子錢收齊了,
也算是回了一波血。」
對了,
昨晚我睡覺以後,
小月媽媽号召群裡全部家長把子涵媽媽的粽子錢付了。
我偷笑,
看她的樣子,是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她呀,不僅要賠六千塊錢,
店鋪也馬上要被停業整頓了。
因為班上那
2600
塊錢,是家長們故意湊給她的。
因為她要是收不到這筆錢,怎麼坐實她亂定價、敲詐勒索的罪名呢?
備案号:YXXBvbx9GyN4b5h5gvg44f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