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第3頁)

  “第二,根據執法方提供的證據和秦小峰提供的口供表明,秦小峰駕車下車時,與陸影發生口角争執,隻是單純的口角争執問題,而秦小峰卻用車上攜帶的刀具,對于陸影實施犯罪行為。”

  “此行為,完全是出于自身故意犯罪的目的,并且車身帶刀,本身具有着故意犯罪的傾向性。”

  “第三,秦小峰在犯罪實施時,已滿十八周歲,已經具備了成年人應該具備的刑事承擔責任能力,對于自己做出的事情,具有了承擔的能力,理應受到法律的審判。”

  “第四,本案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的輿論,造成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力和極其不好的社會影響,由于被害人是孕婦,秦小峰的故意犯罪行為直接導緻了一屍兩命,引起了社會大衆對于法律正義的不滿,造成了嚴重惡劣和不好的影響。”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故意犯罪,查實屬于重大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力惡劣,有權判處死刑。”

  “即,檢方申請,判處秦小峰死刑。”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鄭立軍照着提前準備好的材料,将訴訟申請和相關的事宜陳述完畢以後,擡頭看向審判台。

  審判台上。

  于彩霞根據鄭立軍的陳述,将庭審材料簡單的整理了一下。

  随後又看向了控告方席位上蘇白。

  “請問控告方被害人一方,還有沒有要繼續補充說明的.…?”

  該說的檢方鄭立軍都已經說過了。

  申請死刑。

  并且補充了一系列的證據說明。

  在陳述訴訟申請階段,蘇白也沒有什麼好補充的了。

  理清思路。

  蘇白開口:“審判長,我方對于檢方的訴訟申請陳述,沒有要補充的了。”

  咚咚咚!

  法槌敲響。

  “控告方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方律師做辯訴。”

  壓力給到了姜民的身上。

  在這個案子一審和二審的時候,都是姜民在做辯護律師。

  說實話,辯護壓力不是很大。

  隻要按照正常的流程來走。

  死刑幾乎不可能,判一個死緩肯定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可是這一次的重審...

  目前蘇白申請用回避原則是已經把合議庭成員都換了一遍。

  面對蘇白這個南元律師事務所的“天克”,他是真的沒有沒有勝算的把握。

  不過,針對這場辯護還是需要繼續盡力進行。

  深吸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