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第4頁)

  深吸了一口氣。

  姜民開始做減刑辯護。

  “好的審判長...”

  “我方的訴訟請求如下:”

  “一:我方當事人,認錯态度良好,主動認罪,不存在拒不認罪的情況,對于自己的犯罪事實坦白,供認不諱。”

  “二:根據我方當事人的描述和執法方的證據表明:”

  “第一,我方當事人在第一時間,并不知道陸影是孕婦這一事實情況。”

  “第二:我方當事人車輛裡攜帶刀具,但是我方當事人攜帶刀具的目的,不是故意殺人犯罪。”

  “第三:我方在發生争吵的時候,不是第一時間進行動刀行兇,而是在争吵激烈和對方言語的刺激下,進行了行兇,這不屬于故意謀殺。”

  “按照犯罪心理學的理念,這是一種在沖動行為下的心理,情緒犯罪,也稱做激情式犯罪,這類犯罪的動機不是單以故意殺人為目的。”

  “而是以施害人的心理狀态而呈現的一種犯罪行為。”

  “同時,我方的年齡剛成年,有這種心理是屬于一種正常的情況。”

  “另外,我方當事人具有自首的主觀意願,刑法規定,自首應該适當減輕犯罪人的處罰,犯罪輕微的應當免除處罰。”

  “我想請審判長從這幾個方面去考慮對于我方當事人秦小峰的判處,而不是直接以控告死刑為結論。”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姜民在陳述完以後。

  蘇白目光落在被控告方的席位上。

  姜民沒有否認秦小峰的犯罪事實,因為這一點否認不了。

  能看的出來,是對方是盡量從其他方面去争取秦小峰的減刑和駁回死刑的訴訟請求。

  其中有兩點關鍵點。

  第一點是從主觀攜帶刀具的目的來講的,從而論證了秦小峰不是故意謀殺,而是激情犯罪。

  這兩點有着很大的區别。

  當初蘇白在為齊豐辯訴的時候,就用了情緒性犯罪這一觀點來表達了齊豐的主觀。

  他沒有想到,姜民将其用在了秦小峰的案子中。

  要知道,故意謀殺的主觀犯罪動機強烈,肯定是從重判嚴判這方面進行判處。

  而情緒性犯罪,相比較主觀故意謀殺方面,主觀犯罪動機要稍稍弱上不少,可能會達到從輕判處的結果。

  這是姜民辯訴的第一個關鍵點——激情殺人,情緒性犯罪。

  第二個關鍵點,則是從自首這方面來講的了。

  在法律的定義上。

  自首的确可以從輕處罰。

  這也是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堅決抵抗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