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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勝?
蘇白留意到了劉軍的目光,微微搖了搖頭,将注意力集中在了庭審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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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方入場完畢後。
開庭。
審判長就開庭的事宜和其他東西簡單的交代了過後。
訴訟方和檢方開始陳述訴訟申請。
劉軍直接做無罪辯護,其中出示的最關鍵的一個證據就是:
證人。
證人就是當時看到張大虎把陳美霞扶起來,并且送往醫院的那個證人。
通過證人的視角,來進一步判定,張大虎就是撞倒陳美霞的那個人。
以此為基礎來推翻對于錢偉枉法裁判的判決。
因為判定錢偉枉法裁判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判決背離事實。
如果法院判定張大虎真的撞倒了陳美霞的話,那麼錢偉的判決就不是背離事實。
自然而然的就解除了公訴的控告。
基于這一點,劉軍甚至還對一審檢方的訴訟提起了質疑。
對于這一點,關同能忍嗎?肯定不能忍啊!
你巴子個腿!
找個路人作證,還來質疑檢方,你在搞笑嘛?!
關同能夠确認,張大虎沒有撞人,而且事實證據已經表明了,錢偉的問題特别大。
找來了路人作證。
也不知道提醒和交代過什麼。
路人一口咬定張大虎把人扶了起來,然後劉軍又通過種種細節來推斷張大虎把人撞倒的。
說白了。
依舊沒有任何的直接證據,并且單一的證據不能形成證據鍊。
再有就是,關同通過追問路人一些詳細的問題。
路人作為證人的言辭含含糊糊,前後矛盾,表述不清。
後面,自然而然的判定路人的證詞證言無效。
但這場庭審經過了劉軍的一頓辯訴,還是有着判緩的可能,在審判長詢問雙方是否提交新的證據的時候。
關同索性不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