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第6頁)

  法槌敲響。

  進入最後的庭審階段。

  “休庭結束,針對先前的法庭辯訴,各方還有沒有要進行補充的?”

  蘇白:“沒有。”

  呂安:“沒有。”

  受害人辯護律師:“沒有。”

  .….

  咚咚!

  “那麼下面開始進行法庭陳述,檢方開始陳述吧。”

  “好的審判長。”

  最後的法庭陳述。

  呂安整理好相關的訴訟材料,又從張夢手中接過一張,随後緩緩開口:

  “審判長,檢方的法庭陳述如下:”

  “對于本案,檢方認為李飛與徐冰等人,存在着相應的過錯。”

  “非法闖入他人家中,屬于觸犯了對方的隐私權,并且對他人實施犯罪行為,如辱罵,侮辱人格限制,其人身自由等。”

  “對此,我方認為,李飛與徐冰等人應當承擔本次案件的部分責任。”

  “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講,李飛和徐冰等人,雖然觸犯了法律,但是其生命權也應當得到保障。”

  “李飛和徐冰等人在實施犯罪行為時,并沒有過重的去造成社會危害。”

  “針對于陳斌的防衛行為,造成了兩人死亡,三人重傷,數人輕傷的局面,檢方認為陳斌的防衛行為過重,遠超出了正當防衛的限度。”

  “根據我國刑法中關于防衛過當的情形,應當接受法律的判決。”

  “請法院方能夠從李飛和徐冰等人的生命權考慮來對陳斌的防衛過當行為進行判決!”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呂安的陳述相對來說比較直接,第一是先主動承認了李飛和徐冰等人進入陳斌家的非法行為。

  第二是将這種非法行為與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分開了。

  潛在的意思就是李飛和徐冰等人的确是非法闖入到了陳斌家中。

  非法闖入是非法闖入的罪行和正當防衛沒有什麼太大的關系。

  兩者之間沒有必要的聯系。

  說白了,就是說陳斌屬于防衛過當的事實成立。

  就算有什麼其他情況,也并不影響判定陳斌防衛過當。

  不得不說,呂安的法庭陳述是有着很高的水平的。

  面對呂安的陳述,蘇白微微笑了笑,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