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方面來講,我認為人身自由和尊嚴以及人格與人身安全是對等的。”
“有句話說的很好,生命誠可貴,可是對于某些人來說自由和尊嚴以及人格更重要。”
“即,我方認為,陳斌的行為不構成防衛過當,隻是在行使自身的正當防衛。”
“審判長,我方法庭陳述完畢。”
在陳述完畢,蘇白輕呼了口氣。
這種陳述的目的是,将人格尊嚴與人身自由和生命放在同等的地位。
也就是說.…
李飛和徐冰等人的不法侵害。
和陳斌進行的防衛行為造成的後果是平等的。
由此就不存在超過明顯限度的行為。
即,通過這一點可以認定為是正當防衛行為。
隻是.…
想要用限制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與生命權劃為等号,這要看審判長怎麼想了。
目前該陳述的都已經陳述了,接下來就要看合議庭的判決了。
宋遠輝在聽到蘇白陳述完後,整理了一下檢方和被告方的法庭陳述。
和孟浩對視了一眼,接着緩緩點了點頭,敲響了法槌。
“現在各方陳述完畢,針對本次庭審過程中的答辯和法庭陳述,各方有無異議?”
蘇白:“無異議。”
呂安:“無異議。”
受害人訴訟律師:“無異議。”
咚咚!
“各方均無異議,下面開始宣布判決結果!”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宣布判決結果!”
全體起立,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審判台席位上。
審判長宋遠輝開始宣讀判決結果:
“本案案由,由檢方作為公訴方,起訴犯罪嫌疑人陳斌,犯故意殺人罪,造成兩人死亡,三人重傷的嚴重後果,申請法院判決。”
“推薦刑期:死刑。”
“本院對于該案件具有管轄權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國内法律。”
“下面宣布判決結果:”
“根據合計庭研究決定,針對公訴人提起的公訴,以及控告方所附帶的民事責任,現判決結果處理如下:”
“針對檢方控告犯罪嫌疑人陳斌犯故意殺人罪。”